控辩双方一致反对 法官拒绝直播孟晚舟案

加拿大都市网

中国华为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案,庭审将于下周一(1月20日)开始,而卑诗最高法院此案主审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周一否决了13家本地及国际媒体提出的以视频和网络直播聆讯过程的请求。霍姆斯指出,对此案直播及媒体现场解说评论所造成的影响,会使孟晚舟一旦被引渡,她在美国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会受到损害。

据加通社报道,霍姆斯在周一公布的书面裁决中表示,她接受孟晚舟的律师以及加拿大司法部律师的陈述。对孟晚舟引渡案进行部分直播,将导致孟晚舟的权利处于被损害的严重风险中,因为这对审讯证人作证以及陪审团都会造成潜在影响。

霍姆斯说:“直播几乎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审讯所涉及到的社区,以此案在加拿大及国际社会广泛受关注度的程度,与此案相关的政治性现场解说及评论,以及一些媒体的报道,会造成轰动及耸人听闻的效果。”

包括加通社、加拿大广播公司﹙CBC﹚及美国一些媒体不久前向法庭提出要求,在庭审现场架设两部摄像机,并准许记者及摄影师通过视频、录音等方式,播出孟晚舟案的聆讯过程。代表上述媒体的律师科尔斯(Daniel Coles)表示,播出庭审过程对现代司法的公开性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且视频可技术性延迟向公众播放,法官也可随时叫停,避免一些内容被公开。

司法部及孟晚舟律师均反对

不过,孟晚舟的律师马丁(David Martin),以及代表联邦政府的检控官卡斯利(John Gibb-Carsley),均反对该要求。其中马丁表示,摄像机在法庭出现的确会对审判造成影响,它会令当事人和证人感到紧张和焦虑。马丁认为从法律的角度,即使是在法庭拍摄的录音和录像,根据加拿大法律规定,若无法庭允许,任何人都不能录制、复制以及传播这些法庭资料。但若进行网上直播,这个后果将很难控制。此外,庭上证人所提供的证词或证物,可能会未加证实就被流传出去,而一些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也难以得到保护。

马丁还警告要小心媒体“精句文化”(sound-bite culture),他质疑美国的媒体能否在不引起轰动的情况下,充分传达法律论点,或可能错误地为孟晚舟贴上有罪的标签。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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