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买屋交易 华汉赔近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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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估计,温哥华可能出现类似该案的诉讼潮。网上图片

一个在温哥华西区拥有价值数百万元房屋的女学生,入禀法院,控告一个男子未能完成购买该房屋的交易,获卑诗最高法院裁定胜诉,法官更下令与讼人要出售名下多达4个物业,以赔偿卖方的损失。有房地产律师表示,这个复杂的案例,可能预示著在温哥华炽热的地产市场,在省府出招打击投机活动后,可能出现大量的同类型诉讼潮。
法官颁令与讼人卖4物业
据《温哥华太阳报》(Vancouver Sun)报道,法庭文件显示,原诉人张安芝(Angela An-Chi Chang,译音)指出,与讼人华兴旭(Xing Xua Hua,译音)在2016年6月,同意以390万元,购买她位于西14街(W. 14th Ave.)3300号路段的房屋,并支付19万元订金予原诉人。与讼人要在同年9月底前完成购买原诉人该间房屋的交易。
然而,与讼人其后要求原诉人把交易日期延长至同年10月,并愿意提供多50万元订金。原诉人同意延长完成交易日期,可是原诉人一直收不到与讼人答允提供的额外订金,决定交易告吹。
在2016年11月,原诉人入禀法院,控告与讼人,要求取得因为该宗交易告吹而蒙受的损失。
与讼人答辩称,在2016年10月他没有完成该宗交易后,他的儿子华望(Hua Wang,译音)提出以390万元的价格,购买原诉人的房屋,只是原诉人不接受华望的报价。
在2017年6月,卑诗最高法院法官判处原诉人胜诉。法官下令与讼人要赔偿原诉人58.3万元及讼费。
为确保原诉人收到赔偿,法官并下令出售与讼人名下四个物业,包括位于桑尼斯(Shaughnessy)区西19街(W. 19th Ave.)2000号路段一幢房屋,另一间亦坐落于桑尼斯区的310万元房屋,及两个温哥华柏文单位。原诉人可以设定该等物业的价格及相继售出,直至原诉人获赔偿法庭颁下可得的金额。
Postmedia翻查跟与讼人该4个温哥华物业的相关田土厅和按揭文件,发现与讼人在2016年涉及多项房地产交易,而且多家银行和私人贷款机构向与讼人提供贷款。这意味着多个贷款人可能牵涉到此宗复杂法庭个案。
田土厅文件显示,原诉人在2011年以147万元购入该间位于西14街的房屋,随着跟与讼人的交易告吹后,她在2017年5月以333万元售出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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