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延旅客隔离规定 来加仍须自我隔离14天

加拿大都市网

有报道指,联邦政府有意延长原定今晚(6月30日)届满的旅客隔离规定,即是抵加旅客仍要自我隔离14天,以防止新冠病毒传播。

加拿大广播公司(CBC)引述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高级官员称,联邦政府计划根据联邦《检疫法》,继续向抵加旅客采取为期14天的强制性自我隔离措施。不过,该官员没有透露,联邦政府有意延长多久。

该项强制检疫规定最初于3月25日推出,对回国国民实施。根据最初的命令,所有回国的加人都必须隔离14天,并禁止他们在回家的路上停下。在隔离期间,如出现任何新冠肺炎征状,必须向公共卫生官员报告。

到4月时,隔离规进一步加强。从海外回国的加人如没有可靠的自我隔离计划,必须留在隔离设施内。这些扩大的措施也将于今年6月30日到期。

此外,从4月15日起,从国外前来的旅客必须佩戴非医用口罩或面罩,直至到达目的地。若旅客没有口罩,当局会向他们提供。

除非出于安全理由,需要除下口罩或面罩,否则每个人都必须在入境时及前往隔离期间,佩戴检查人员或检疫人员认为适当的非医疗口罩或面罩。

违者可罚款75万或囚6个月

假如旅客在隔离期内出现征状,或暴露于有此征状人士的地方,则隔离的14天要重新开始。

倘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怀疑有旅客不遵守规定,该局会向加拿大公共卫生局发出警报,卫生局届时可以通知皇家骑警全国行动中心。在大流行期间,骑警一直在与当地警方协调。总理杜鲁多一直提醒民众遵循包括自我隔离在家的防疫要求。

根据《检疫法》,违者最高刑罚为罚款75万元及/或监禁6个月。如果有人故意不顾后果,违反该法,并危及他人生命,则处罚甚至高达罚款100万元及/或监禁3年。

到5月下旬,警方已经进行了将近2,200次“巡查”,以确保国民回国后,遵守隔离规定。还有,联邦政府较早前已决定再次延长封闭与美国的边界至7月21日,阻止非必要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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