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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6日 星期四 21: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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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加国签证

华人女子申临时签证被拒 获准复核

本报记者 加拿大联邦法院裁定,驻中国北京签证官员拒发临时居民签证予中国公民孔旭莉(Xuli Kong,译音),尽管并无违反程序公义,但所达成的决定并不合理,因此法庭批准上诉人孔旭莉的司法复核申请。 据法庭文件显示,孔旭莉在2016年9月以探望在加国的儿子和媳妇为由,向驻北京大使馆申请临时居民签证。不过,处理有关申请的签证官认为孔旭莉所提供的中国银行账户资料不实,例如该账户的16位数字账号无法取得网上理财系统认证等,因此否决孔旭莉的签证申请。 法庭文件显示,该驻北京签证官在2017年4月5日致函孔旭莉说明她的签证被拒的理由,包括孔旭莉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就个人财务状况曾作不实表述,而申请人的这些不实表述或刻意隐瞒资料,将导致或可能导致《移民及难民保护法》错误执法。 此外,上述回函表明,由于孔旭莉曾作不实表述,因此根据《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第40节,孔旭莉在5年内不得再申请加国签证。 联邦法院法官凯恩(Catherine Kane)在判词中指出,签证官在执行职务拥有酌情权,但行使酌情权必须符合以法律与客观事实为基础的合理标准。如果一个决定是透明和理据充分,而且并非明显不公平或不合逻辑,法庭一般不会干预这个决定。 凯恩续指出,尽管孔旭莉提供了多种不同用以证明自己工作和财务状况的辅助文件, 但本案中的签证官,只在移民部全球个案管理系统有关孔旭莉的档案中,注明孔旭莉所提供的银行账户单据资料不实,而对于孔旭莉以前也曾到过加国旅游,以及在大学担任教授的孔旭莉提供一封校方所发的信件,以证明她会在探亲后返回大学上班等,均完全未见提及。凯恩裁定,由于案中签证官未有考虑上述辅助资料,使到他的决定未能满足行使酌情权的合理标准,因此法庭批准孔旭莉司法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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