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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联邦规定,飞机延误,乘客可以获得赔偿,但是赔偿执行混乱,一对情侣其中一人获赔偿700元,另一人则被拒绝。
乘客的遭遇
爱民顿女子拉德克(Kristin Radtke)在去年圣诞日,与未婚夫哈菲尔德(Stephen Harfield)乘搭加航,由爱城前往蒙特利尔,班机延误了6个小时。未婚夫在今年1月1日申请索赔,结果获赔偿700元。而她在差不多两个星期之后才索赔,怎料被拒绝,理由是飞机延误与安全有关的技术故障,因此不需赔偿。
拉德克表示,这令她感到十分困惑和令人沮丧。她已在1月22日向加航作出投诉,正等候回复。除了拉德克之外,加航乘客尼克森(Melissa Nickerson)与丈夫,也遇到同类情况。两人于去年12月30日,由芝加哥飞往卡加利,航班被取消,要重新订位,造成超过13个小时的延误。然而,当尼克森要求赔偿时,航空公司拒绝她的要求,指航班延误是由于与安全有关的技术故障。
不满解释延误原因 乘客起诉
尼克森对于加航的决定,十分不满,因为当航班被取消时,她与丈夫获得餐券,并收到加航发出的短信,把事故归咎于机组原因,这表明航班取消是航空公司可控制的范围。
联邦政府于去年12月15日引入新规定,倘若航班在航空公司控制范围之内,并且与安全无关的情况下,出现延误或被取消,那么航空公司必须要按延误的时间长久,向乘客作出赔偿,其中大型航空公司例如加航和西捷航空(WestJet),最高赔偿额为1,000元。
在新规定生效之前,一些专家对于有航空公司可能会捏造航班延误的原因,以避免支付赔偿金表示担忧。
加航发言人菲茨帕特里克(Peter Fitzpatrick)强调,该航空公司一向守法,新规定也不例外。他续道,无法就有关个案置评,并称拉德克和尼克森等顾客正提出上诉。
另一乘客詹森(Jennifer Janssen),对于航空公司解释航班延误原因,感到失望,她于上个月向小额钱债庭提出诉讼。加拿大汽车协会发言人杰克(Ian Jack)称,由于缺乏详情,所以很难确定航空公司的解释是否合理。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