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業專家警告,僱主使用臉書(Facebook)針對特定年齡段或性別的人群,發佈招聘廣告的做法,可能違反加拿大人權法。
加拿大廣播公司(CBC)調查了近100家自2017年起,在臉書上發佈招聘廣告的僱主,發現在總共260則招聘廣告中,有大約60%利用了微目標定位(micromarketing)的技巧針對特定年齡人群。儘管一些廣告本身的文字中沒有提及年齡,但廣告的設置決定了看到廣告的人可能不包括較年長人群。例如,45歲或50歲以上可能符合招聘資格的人群可能看不到廣告。此外,有10則廣告鎖定了女性求職者,6則廣告鎖定男性。CBC還發現,即使是政府機構也基於年齡發佈微目標定位的招聘廣告。
不得有年齡、性別、種族等限制
根據加拿大的聯邦和省級人權法,僱主不得從年齡、性別、種族和宗教信仰方面限制找工者,除非這些限制是真正的職業要求或是特定倡議的一部分,如學生暑期工作計劃。
就業律師查普(Paul Champ)和培恩(Janice Payne),檢視了CBC收集的招聘廣告數據,認為很多廣告的發佈方式可能違反了人權法,除非僱主能夠證明他們在廣告中的年齡限制是合法的。
查普指,有些廣告歧視年紀較老的找工者。他認為,如果這些廣告遭遇司法挑戰,臉書和僱主很難為自己辯解。培恩則認為,微目標定位特定年齡人群或性別人群,是一種錯誤的做法。
臉書最近宣布,為解決公民自由團體對它提起的法律訴訟,從今年底開始,該公司將禁止美國僱主根據年齡或性別等標準,剝奪找工者看到臉書招聘廣告的權利。不過,臉書發言人指,這政策只適用於美國境內。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