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理身上的淤青照片來源:CityNews截屏
怡陶碧谷一女子近日向Kawartha Pine Ridge教育局提起高達2.4億加元的訴訟,稱她11歲的女兒被工作人員施加限制並虐打,回到家後她身上有淤青和挫傷,並造成精神痛苦。
Karen Marr已經把她的女兒Charlie從學校中接走,因為她時不時地被一群老師限制。
Charlie患有嚴重的智力殘疾和認知障礙,家住多倫多的Marr把她送往了Kawartha Pine Ridge教育局的一個特殊教育班。
在安省,人身限制在學校是准許的,通常是為了防止攻擊或者自衛。儘管大部分老師要執行「不碰觸」(不能碰)的規定,但對於特殊教育學校來說則有不同的規定。
最嚴重的事件發生在2月24日,Charlie回到家裡,不僅身體有瘀傷,而且眼睛和臉頰的血管都破裂了,自此Marr就不再把女兒送往學校。
來源:680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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