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知多少:加拿大為何會有權利與自由憲章?

加拿大都市网

1984年4月17日,女王伊利沙伯二世簽署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網上圖片

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保障加拿大公民的政治權利,以及在加拿大每個人的民權。1984年4月17日,經當時的加國總理皮埃爾杜魯多(Pierre Trudeau)的致力推動下,憲章最終獲得女王伊利沙伯二世簽署確立成為法律。在憲章成為法律之前,加國於1960年制定《加拿大人權法案》,但僅作為一項聯邦法規,議會有權作修改。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share to wechat

惊人!多大中国留学生公寓内遭持枪绑架,被蒙眼关了13天!细节曝光…

大统华等华人西人超市最新FLYER!白虾排骨寿司米特价

现在:加拿大每29人中就有1人感染新冠

10个秋季必做的清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