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经看到有位网友这么说:如果懂得西方国家的新闻自由的内涵的话,那么公众人物+政客的案子永远打不赢。既然选择了当政客,那就别怪媒体曝光。媒体列出大多数发生的事情,得出的结论未必你会喜欢。 有关最近大选被指受干预,华裔议员董含鹏将起诉环球新闻一事。
我们请到有民事、商事丰富经验的律师陶然先生做客节目,跟我们分享一下加拿大对这类案件的法律规定,以及他的看法。
- 加拿大法律如何界定构成诽谤?被告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 凡牵涉媒体报道的诽谤,当事人应该如何应对?
- 言论自由应该是不可以随意诽谤他人,但是一旦事件成为与公众利益有密切相关,并为公众所关注讨论时,媒体是否应该得到更大的报道自由度?如何界定新闻自由和诽谤?
- 对大众来讲,如果遇到被个人或者媒体诽谤时,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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