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博士后化身中国版“绝命毒师”,制贩毒案重审引注目

加拿大都市网

▲11月2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 图据红星新闻

海归博士后、大学副教授,张正波的这些身份,让武汉海关破获的一起制贩毒案更受社会关注。媒体报道中,张正波还被描述为“绝命毒师”。

2015年6月,武汉一所重点高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副教授张正波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武汉海关缉私局刑事拘留。次年4月,他被武汉市中院以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同案一起获刑的还有杨朝辉等3人。宣判后,4名被告人提出上诉。湖北省高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8年11月2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新开庭审理此案。杨朝辉、张正波等被告人在庭审中对检方的指控提出异议。

此案中,武汉凯门化学有限公司涉案,张正波辩称,他2009年回国后仅担任该公司顾问,并没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得知公司有产品被国家列管后,他还积极劝阻杨朝辉,并让人将相关产品进行了销毁。

庭审中,检察官讯问同案的另一名被告杨朝辉:“知道产品已被国家列管后,为何仍在制售?”他回答说:生产出来放那儿可惜了。

11月27日18时45分许,持续了一天的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进行宣判。

副教授制贩毒重审 同案被告:生产出来放那儿可惜了▲11月27日,庭审现场 图据红星新闻

大学副教授跟同学开公司,经营化学品生意

张正波的妻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丈夫与杨朝辉是大学同学。杨一直办公司经商,听说丈夫在做有机合成,二人便商量开了公司。

据此前的一审判决和武汉海关的起诉意见书显示,武汉凯门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凯门)是2005年注册成立的,股东包括杨朝辉、张正波、邢某等。邢某系杨朝辉的朋友,占30%股份,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张正波出资3万,占27%股份。

副教授制贩毒重审 同案被告:生产出来放那儿可惜了▲此前媒体对此事的报道 截图自BTV

张正波供述称,武汉凯门的主营方向是定制化学品的合成,经营模式是网上接单,根据对方要求进行合成。“当时定下的原则是,违背中国法律的东西不能做。”张正波说,最早是他在接单,通过企业邮箱与网上找到的客户沟通。

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重大决策,张正波供述,主要由杨朝辉来决定,有些事情是他们商量着办。2007年,他接到澳大利亚的邀请,出国攻读博士后,将公司业务交给杨朝辉。“我跟杨朝辉主要是交接接单的工作。我将公司邮箱交接给了杨朝辉,并告诉他到网上搜索订单,应该也有一些老客户直接发邮件过来询单的。”

张正波说,2009年,他回国后看到公司做的挺好,实验室重新选址了,招的人员也比以前多,公司还有盈利。他负责接受杨朝辉关于客户定制化学品的咨询,主要是化学品合法性的咨询,以及工艺上是否能够做出来。

“生产方面,我没有管。”张正波说,对于中国没有禁,但国外被禁的化合物,他只查中国的合法性,国外的合法性不关心。2014年六、七月,他通过公司员工冯静得知,其生产的4号化合物,从2014年1月1日起就被国家禁了,便质问杨朝辉为何还在做,对方答应停掉。但他的劝阻,没能制止住4号化合物的生产经营。

武汉海关查获国际邮包,牵出制贩毒案

武汉海关缉私局出具的起诉意见书显示,2014年11月25日,武汉海关驻机场办事处邮检科对一国际特快包裹依法查验,发现包裹内的2袋晶体状物品呈毒品阳性;11月26日,邮检科又在另一国际快件包裹内查获2袋类似物品。

经公安部国家毒品实验室鉴定,这些晶体状物品均为2014年1月1日起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总重量3965.5克。

这牵出了大学副教授张正波等人制贩毒案。

武汉市检察院【2016】165号起诉书指控,2005年,杨朝辉、张正波等人共谋以生产销售尚未被我国列入管制的新精神活性物质谋取利益,并成立武汉凯门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凯门),聘请、培训工人从事此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生产制造工作,生产产品全部销往英美等国家和地区。

检方称,杨朝辉负责产品销售接单、客户联络,张正波负责技术指导,冯静负责收取货款、下达生产指令、购买原料、包装发货及快递跟踪,鲍俊喜负责研发新产品、改进产品工艺及指导工人生产。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均通过向私人非法购买等非正当渠道获取。为逃避海关监管,向境外发货采取伪报品名及价格的方式蒙混过关。

2014年1月1日,《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开始施行。武汉凯门的多款产品列入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武汉检方指控,由于利润巨大,2014年杨朝辉等人在未获得药品生产许可及精神药品定点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依然继续进行上述产品的非法生产及销售。

一审判决后上诉,湖北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

2017年3月28日,武汉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杨朝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张正波无期徒刑,判处冯静、鲍俊喜有期徒刑各十五年。

宣判后,4名被告人提出上诉。湖北省高院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据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张的家属及代理律师认为,“列管的一类精神药品,并不完全等同于毒品”。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就此分别联系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家单位均表示,“暂不方便接受采访”。

重审现场一幕:“生产出来放那儿可惜了”

一审宣判后,杨朝辉、张正波等4人分别上诉。2018年4月25日,湖北省高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撤销武汉市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判。

11月27日上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9时20分许,杨朝辉、张正波等4人依次被带入法院。走向被告席时,他们纷纷望向旁听席上的亲属。

庭审中,作为武汉凯门公司股东的杨朝辉和张正波,均对检方的指控提出异议。

杨朝辉当庭说,当初成立公司并非为制售尚未被我国列入管制的新精神活性物质,而是为开发医药中间体等。他是在海关查扣了公司邮包后,才得知其生产的涉案产品属于管制化学品。

“产品被查扣后,你们采取了什么措施?”公诉人讯问。杨朝辉回答:“没有。”

“ 此后对国家已经列为管制的物品,为何还在制售?”公诉人继续追问。杨朝辉说,他觉得已生产的化学品,放在那里可惜了;买家不愿意退款,坚持要求发货。另外,海关查扣其公司邮包后,很长时间并没找他们处理此事。

张正波辩称,他担任公司技术指导,主要是在2005年至2007年间,2007年出国后,他便没有做技术指导了。2009年,他回国后仅仅是担任公司顾问。

杨朝辉和张正波均表示,公司经营10年来,从未进行过股东分红。他们只在公司领工资。杨朝晖还提到,公司所售物品的利润仅有两三成。

上午的庭审持续到12时许,完成对4位被告人的法庭调查。下午1时30分,法院继续审理此案。18时45分许,持续了一天的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进行宣判。

亲属眼中的张正波:农村出来的孩子,勤奋刻苦

“我们这一代人,堂兄弟之间走的比较近。”张志攀回忆,堂哥张正波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学习一直很勤奋和刻苦,父母是淳朴的农民。

张志攀说,他们堂兄弟相差十岁,但从小学到高中,所读的学校都是同一所。老师们对堂哥的评价是很勤奋、刻苦,也会用张正波作例子来教育别的孩子。

张志攀告诉红星新闻,张正波研究生毕业后留校当老师。“从求学开始,到这次出了事,他基本没离开过校园,这造成他为人处世很单纯。”他称,工作后的张正波,日常生活是学校、家里这两地之间的重复,“学生们都喊他波哥。”

张志攀说,事发后,他一直在关注堂哥的案子,“成立公司我听说过,具体名称之前不知道。他一般不会跟亲戚朋友说起公司或工作上的成就。”

副教授制贩毒重审 同案被告:生产出来放那儿可惜了▲张正波之前任教的高校学院楼门处 图据红星新闻

同事谈此案:侥幸心理越了“红线”

张正波一案被媒体报道后,同事们感到“大吃一惊”。

刘宏芳与张正波是同班同学,毕业后均留校工作。她的印象中,张正波是“淹没”在所有老师中最普通的一个,日常吃穿用的,没见有奢华之处。但是,张在学生中口碑不错,“他对学生要求很严格,学生既怕他,又认为他讲课好,有人说他是不及格的‘杀手’。”

副教授制贩毒重审 同案被告:生产出来放那儿可惜了▲张正波原来工作的高校实验室,大门紧闭 图据红星新闻

刘宏芳说,张正波被抓两三个月后,自己才从网上得知,张合成的有机化合物中间体,可能会用于制造毒品。

刘宏芳说:“2014年,涉案的化学品纳入限制目录后,他们再做就不对了。国家限制不让用,会给我们一个易制毒化学品手册,今后买这些产品,就需要报备,买了多少、用了多少,定期会统计。”

张正波同事董先生则认为,是侥幸心理让张正波等人越过了“红线”。“2014年之前,他们生产的化学品没有上目录,国外有需求,企业在不违法的情况自然可以做。但2014年之后,国家有管制,张正波知道后就该立马切断。”

他回忆,张正波开公司的10年,正好大家都在搞创新创业,许多老师在各自熟悉的领域,依托自己的专业做些事情,但化学领域一定要吃透国家政策。

“不能踩法律的红线。”刘宏芳说,张正波案发也给同事们提了个醒。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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