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更换火警钟应由谁付费?

加拿大都市网

SOURCE来源:都市地产

作者Gerry Hyman律师为多伦多星报专栏作家

问:每次我们在炉子上煮食的时候,设置在单元厨房外面的火警钟就会铃声大作。业主委员会表示,这些报警器已经老化,变得过于敏感,物业法团计划更换,不过是要业主自费。我们应该承担更换的费用吗?

答:如果大厦章程书(declaration)规定报警器是公共设施的一部分,修理或更换的费用是法团的责任。
如果报警器是每位业主单位的一部分,则业主需要负责保养、维修或更换。若业主未能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必要的维修或更换,根据《共管物业法》,法团有义务开展工程,并将费用计入业主应缴付的公共费用之内。

问:我的新公寓单位买卖协议书中,包含了两行有关市府公园管理部门征税的“法律用语”。交割日到来的前几日,我的代表律师提供了一份我在交割日必须交付的费用表,当中包括公园管理部门征税的3,000元。这合法吗?

答:发展商的购买协议中包括一项声明,是有关买家在交割日应支付的房屋购买价格的调整额,当中可能包括支付城市公园税的份额。如果是这样的话,付款的要求是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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