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籍法正式生效!條件全面放寬 公民可自由遷徙

加拿大都市网

昨天

在加拿大總督David Johnston簽名之後

C-6法案終於正式生效成為法律

  

(資料圖)

加拿大新《公民法》(簡稱C6法案)的正式生效,經歷了漫長的等待。加拿大保守黨於2014年6月對當時的《公民法》做出C-24法案的修訂,大幅提高申請成為加拿大公民的難度。

於是當聯邦自由黨上任之後,承諾對此進行修改並提出C-6法案。在經歷國會參眾兩院反覆的修訂辯論之後,終於將分成三個階段實施,部分從6月19日開始,部分從2017年秋季正式實施,最後一部分將在2018年初正式實施。

  

2017年6月19日開始

未成年移民可以自行申請入籍

在總督David Johnston簽字之後,即刻實現的法律包括:允許未成年移民獨立於父母自行申請入籍。這意味着,即使父母申請公民被拒,未成年子女也無須等到18歲再申請。

  

任何一個加拿大公民都有自由遷徙的權利

講真,小編看到這條法律的時候,內心默默的放起了煙花。對於每一個無論住在哪裡,心裏都裝着世界的人來說,最希望的事情,就是能夠說走就走想住哪裡都行。

  

原C-24法案中表示「公民入籍需表示有意向居住加拿大,否則公民身份可以被取消」,而在新的C-6法案里,取消了「留加意向」條款。入籍加拿大的人,搬到加拿大境外長期生活,也不會被廢除身份。

  

(除了造假之外)

政府無權取消公民的加拿大國籍

原C-24法案中,對公民進行了區分,而對於不同的公民有不同的要求。

“一等公民”:加拿大出生而且沒有其它國籍的加拿大人,被譽為「真正」的加拿大公民。他們無論做了什麼事,都不會喪失加拿大公民身份和出入境的權利。

  

「二等公民」:擁有雙重國籍的公民(即使是在加拿大出生)和從其他國家入籍的移民。這類加拿大公民是可能被剝奪國籍的,比如:觸犯嚴重的刑事罪行、叛國,或者參與恐怖活動、盜竊國家和商業機密、從事間諜活動等等。

在C-6修正法案下,聯邦政府唯一能取消國籍的理由是在申請過程中造假。另外在新法案中,即使當事人公民資格被取消,也將享有申訴權。

2017年秋天開始

縮短入籍時間

C-6修正法案主要修改內容包括,縮短入籍時間。移民申請入籍所需要的居住時間從現在的6年住滿4年,改為5年住滿3年。留學生和工簽人士移民前待在加拿大的時間也可計算在內,他們的居留時間以50%折算,最多可計算一年。

  

換言之,在加拿大讀完大學的留學生,在拿到楓葉卡之後,只需要再住滿2年就有資格申請入籍。

54歲以上免語言測試

此外,C-66公民法生效後也降低了語言要求:入籍豁免語言測試的年齡由64歲以上降低至54歲以上。

  

2018年初開始

2018年年初開始, C-66公民法中的其餘細節將全部實施。也許就像聯邦移民、難民及公民入籍部長Ahmed Hussen近期在多倫多一個會議上強調:「我們的目的就是能讓所有移民,儘可能成為加國公民。」

  

對比美國連拿工簽都需要抽籤;

澳大利亞宣布收緊澳洲公民入籍資格…

加拿大真的是在競爭全世界

最容易入籍的國家的路上越走越遠…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半价快抢!Ninja专业增强型搅拌机 原价159.99仅售79.99

加拿大油价飙升 是什么造成了这种痛苦?

实用性超高!COACH Outlet手拿零钱包一律$29

视频:大多伦多团伙连续持枪劫车!青少年犯案停车场冲撞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