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兄涉毒丢饭碗 华汉告歧视败诉

加拿大都市网

交通部要确保机场员工不会倾向或被引诱、协助或教唆任何人可能从事非法行为干预民航。图片与本案无关。星报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一名从香港移民加国的越南华侨,受聘为加国机场地勤人员,入职要求是取得交通安全许可。交通部审查时发现,申请人的父兄曾涉毒案,申请者本人也曾被警察在车内搜出大麻。其后申请人被航空公司解雇,申请人提出司法复核。联邦法院和加拿大人权委员会均认为,交通部审批机场交通安全许可时,以申请人的家人曾贩毒为理由,拒绝发出安全许可的做法,并不违反人权宪章。

法庭文件显示,一名从香港移民加国的越南华侨,成为加拿大公民后获航空公司聘用为温哥华机场地勤人员,入职要求是取得交通安全许可(Transportation Security Clearance,简称TSC)。申请人在2010年向联邦交通部递交申请,获发临时机场禁区证件,令他可以暂时上班。
交通部审查时发现,申请人的父亲被控贩毒罪名成立,兄长也曾被发现藏有海洛英和霹雳可卡因,申请者本人在2009年被警察截查时,在汽车内搜出大麻。交通部要求申请人作出解释,几个月后拒绝发出许可,申请人也被航空公司解雇。
申请人提出司法复核,交通部撤销原来的决定重新审核申请;在2013年再次拒绝发出交通安全许可后,申请人未有再要求司法复核,改向加拿大人权委员会投诉,指称交通部歧视申请人的家庭状况。
人权委员会委派一名调查员,研究是否要召开人权法庭(Human Rights Tribunal )进行聆讯。调查员的两级调查首先确定,申请人被交通部拒发交通安全许可,是基于家庭成员涉嫌犯罪活动。调查员再以卑诗省最高法院所定出的歧视检测标准,审核交通部的决定是否出于善意的正当理由而获豁免。

 

需付2500元堂费

 

调查员发现根据航空法案,交通部有权发出、拒绝或吊销安全许可,交通安全许可计划是要令民众获得安全、有效率和环保的交通服务。交通部的工作是要减低任何人对飞航或船舶运输可能产生的威胁。交通部的做法是基于诚信,以保障运输系统的安全。交通安全许可是为了防止民航和船舶运输系统被非法干预,因此对机场和港口一些特定工作的员工调查家庭背景。调查员未能找到交通部的做法不是出于善意的证据。
调查员又检讨交通部以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为理由,拒发交通安全许可是否合理。调查员认为,交通部的做法是有合理需要,以确保机场的工作人员不会倾向或被引诱、协助或教唆任何人可能从事非法行为干预民航。调查员也发现,被拒发或吊销交通安全许可的人有渠道提出上诉。
加拿大人权委员会对投诉、调查员的报告和申请人的回应作出检讨后认为,以家庭成员的犯罪前科决定是否发出交通安全许可的做法是有合理需要。交通部这项审批计划,对于家人有刑事前科的申请人,也不是一律拒绝,视乎每一宗申请个案而定。因此,人权委员会认为毋须召开聆讯。
申请人向联邦上诉法庭提出司法复核表示,加拿大人权委员会未有考虑交通部以家庭成员为理由,而拒发交通安全许可是否出于善意,是违反人权委员会的职责;调查员也没有向他的母亲问话也有失公正。
联邦上诉庭法官在裁决中指出,人权委员会的调查过程没有违反公正,因此未有召开聆讯也无不当;所以驳回申请人的司法复核要求,兼要支付2,500元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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