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加拿大:中國人的鑽戒名表被沒收!就因為少說了這麼一句話..

加拿大都市网

最近有一個詞讓許多人聞之色變:

「海關」

先是美國海關頻頻拒絕持中國護照或者持加拿大護照的遊客入關 (相關新聞:持加拿大護照去美國需要簽證了?最近去美國旅遊的加拿大人被坑慘了…)。

昨天,一名中國女留學生更疑是入境時說錯話,在美國海關遭到脫衣搜身後,直接遣返,5年內不得入境。此後她在微博上自曝整個事件,在中國留學生圈引起軒然大波。

  

(圖片來源於微博)

雖然這些事都發生在美國海關,但加拿大海關也並不太平。前日,一名華裔女子崔秀梅(Xiu Mei Cui,音譯)承認控罪,因過海關時沒有申報象牙首飾等瀕危動物製成的雕刻及裝飾品,被法院判處罰款7.5萬加元。

那些年中國人被沒收的鑽戒

CBSA發言人聖約翰(Faith St. John)指出,僅是2013年就有高達273人因為未按實申報所攜帶物品而沒收的鑽石、名表及名貴手袋等高價物品,當中被沒收超過2.5萬元以上物品的個案有43人。

  

隨便舉一些例子

  

2010年6月。

溫哥華華裔馬文勝(Wen Sheng Ma,譯音)2010年6月10日經溫哥華國際機場(YVR)返回加拿大,他向海關人員表示沒有物品須要申報;但經進一步檢查後,邊境人員發現馬文勝沒申報手上所戴着一隻價值37,097加元的Patek Philippe手錶,於是把該手錶扣留,並起訴他相關罪名。

  

2013年3月。

一名姓張的中國女子從中國返回溫哥華,在機場被邊境服務局人員查到未申報的一枚嵌有小鑽石戒指。因為張小姐聲稱這是一個舊的戒指,因此海關人員打電話給張某在中國的丈夫,以確認她說的內容屬實。

而當海關人員再次重新檢查她的行李時,發現了另一枚價值高達26萬加元、嵌有大鑽石的戒指。之後,張小姐不僅被罰3萬多加幣,還要再繳6萬元至20萬元的費用才能拿回被扣留的大鑽石戒指。

  

2013年10月。

一對從中國返回溫哥華的情侶,在溫哥華機場被查。原因是發現男子手上的手錶沒有申報,便順勢檢查了兩人攜帶的行李箱。之後在行李箱里發現了豬肉製品,最後罰款加稅一共收了近1000加幣。此外還有一個7年的記錄,以後每次入境都會被查。

海關沒收的飾品會被拍賣

網友sssport-wang參加了加拿大海關舉行的拍賣會,並拍攝了一些現場照片。加拿大海關拍賣的那些被沒收的首飾珠寶,數量真的讓人嘆為觀止。

  

  

和逛一個珠寶店的感覺差不多

  

貴重物品不申報

後果真的很嚴重

下圖這張表對於所有來過加拿大的人都不陌生。飛機落地前,機上的工作人員都會發放這張加拿大海關申報表 ,如果在飛機上沒有填寫,下飛機以後在機場內也可以拿到這份表格。

  

而你所攜帶入境的任何貴重物品(價值超過1萬加元的物品),都應該如實的填寫在這張入境申報單上。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指,被沒收的高價品最多是名牌衣服及手袋,例如LV包或愛馬仕鉑金包(Hermes Birkin),珠寶、名表(從勞力士到Patek Phillippe等不同品牌),其次是寶石、金屬製品、貴重金屬;以及動物皮毛及皮革。

  

聖約翰(Faith St. John)說,她發現一些新移民,以為手錶掛在手上,態度從容便沒事,並未故意隱藏。但對CBSA來說,只要是未在清單中申報即已違反《海關法》,如果未申報物品的價值超過2.5萬加幣以上,即達到被起訴門檻(prosecution threshold)。

141華人不準入境

面臨取消加國身份

移民及難民局(IRB)審理外國人不得入境案中,光是1年就有141人為中國公民,這些不得入境案中,有部分即是因為抵達機場時未誠實申報,甚至所帶奢侈品太過大量而被以走私罪起訴,令他們的居民身分面臨取消,而被送往IRB進行不得入境的聆訊(inadmissibility hearing)。

  

即使自己出境前的名表、珠寶,回去後如果加工過,也會被視為需報關的新物品。據加拿大邊境服務處發言人Stefanie Wudel表示,《海關法》(Customs Act)規定,當旅客出境時,包括打算贈送他人的禮物在內的所有物品都要申報。

因此攜帶珠寶入關,需要預先準備好珠寶清單,標明珠寶品牌、價值、序列號等,以免麻煩或疑來路不明。

不過

依據加國海關法規,入境者若不清楚攜帶物品是否被禁,只要入關申報,或者詢問海關官員,那麼海關至多只會沒收限制或禁止入境的物品,而不會有任何處罰。貴重物品及飾品如被認定為個人物品,則也不需要交關稅。

過海關真心有風險

不論是鑽戒手錶還是名牌包

如果被海關又沒收又罰款的

真的太鬧心了。

所以過海關的時候還是當一個誠實的人吧

需要申報就申報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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