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駕駛拖着不交罰單?5月起車牌不能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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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今年5月起,不再給涉違規駕駛的賴賬司機更新車牌。 星報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

 

藐視交通告票罰款的超速和不小心駕駛的司機,今後要繼續逃避罰款將變得更加困難,因為省府正在修例,準備賦予各市鎮政府更大的權限,從今年5月份起,不再給賴賬的司機更新汽車牌照。

據加通社報道,安省之前已經對基於車輛的違規,如違章停車和沖紅燈被拍照等,對罰款賴賬者採取了不予續發汽車牌照的做法,而將於5月份實施的新法,則是基於駕駛者違規,如超速和不小心駕駛等,對未繳納罰款的駕駛者將不予發放或更新他們的汽車牌照。

據統計,安省的各市鎮政府總共有14億元的未付罰款尚待收取。這些罰款還僅僅是針對包括違反《公路交通法》在內的省級法律規定下的違法行為。安省市政協會10多年來一直在要求省政府給予更多的權限去徵收這些欠賬。其中一些罰款甚至可追溯到50年前,已經無法進行徵收,所以省政府將本次收繳欠款的追溯期定為過去7年。

安省交通廳長鄧德華(Steven Del Duca)表示,在拖欠的違約罰款中有三分之一是過去7年內的。他承認,即使新法實施後,市政當局也將無法收回所有約5億元的欠款,但新法向那些欠繳罰款的人發出了一個強烈的訊息,即若在這個時間點之前他們尚能夠想盡辦法在這個系統內鑽空子獲取利益,那他們現在就更難以做到了。

 

「增違規者付罰款動機」

 

安省市政協會會長道琳(Lynn Dollin)表示,各市級政府一直希望新的法律能夠允許追溯時間超過7年,但現在他們只是更急於收回更多的拖欠罰款。她稱,如果這些罰款不能收回,那麼市民則要用我們的地稅來支付這些管理成本,所以我們希望確保民眾能夠獲得全部的收入,把我們有權得到的一切還給我們。

安省交通廳長鄧德華還解釋稱,現在未付超速罰單的人已經可以被暫停駕照,但是拒絕發放和更新車牌將給違規者增加更大的動機去支付這些罰款。因為,一個人理論上可能做到繼續使用過期或暫停的駕照開車,但如果車牌得不到更新,車牌上的貼紙(visual sticker),則更容易讓執法者一目了然。

另外,上述新規定不適用於共同擁有的車輛或公司註冊的車輛。該立法的強制性公共評議期今天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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