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規入境加國的難民 四年半共驅逐19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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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每年都驅逐很多非常規入境的難民申請者。星報資料圖片
 

【加拿大都市網】由移民律師李克倫主編的最新一期《移民資訊彙編》(Lexbase),披露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自2017年4月至2021年10月期間,共驅逐近1,994位非常規入境難民申請人(irregular border crossers)。官員並解釋了本國移民制度中,執行驅逐令的程序和做法。

Lexbase透過資訊自由法取得由移民部高級傳媒顧問Dijana Custic,於去年10月26日提交的一份文件,向相關部門主管分享了移民部應CBSA要求,回應媒體詢問時提供的有關信息。其中提到移民部和邊境服務局驅逐非常規入境難民申請者的情況和程序。

文件顯示,新冠疫情及由此造成的邊境控制,對於驅逐行動帶來很大不同。在疫情之前,每年就地遣返(Port of entry removal),即在入境口岸被宣布不準入境、須立即發出驅逐令並就地遣返的人數約有3,000人。而在加國邊境封鎖、禁止非必要旅行之後,這類遣返人數已顯著下降。

2020年底恢復驅逐行動

邊境服務局於2020年11月恢復驅逐行動。這主要是因於移民部和移民難民仲裁庭(IRB)開始恢復日常作業,以及協助移民部執行驅逐操作的業務夥伴恢復業務。

移民部數據指,在2017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7日之間,邊境服務局共驅逐1,994位非常規入境者。其中2017年168人、2018年501人、2019年697人、2020年401人、2021年至10月7日共228人。

移民部表示,CBSA會盡量安排資源給難民申請人,包括被最終確定不符合入境資格的人士。

當一位難民申請人被IRB屬下的「難民保護庭」(RPD)拒絕其申請後,當事人可能有資格向難民上訴庭(RAD)入紙上訴。通常情況下,如果其上訴再被駁回,當事人還有權入稟聯邦法院,對移民部的決定進行司法複核。上述法律過程都需要時間,在此期間,邊境局不能對當事人展開驅逐行動。

即使在上述法定程序都完成、且都對當事人不利後,邊境局還要再考慮與驅逐有關的其他法律問題。其中最大一個是當事人沒有有效的旅行文件。邊境局要與各國駐加外交機構合作,為當事人取得這些文件。但是駐加外交機構要確認當事人抵加之前,的確是其所在國公民,以及他們是否符合頒發旅行文件的條件。在一些罕見情況下,要透過法律程序,來驅逐沒有身份文件的人出加拿大。

除了旅行文件之外,邊境局還要考慮其他問題,比如涉及到兒童的最佳利益,當事人的身體狀況和醫療需求,以及其他可能阻礙驅逐的問題。如果是聯邦難民申請者,還要經歷遣返前風險評估(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 ,PRRA)。如果當事人入紙申請PRRA,則會被強制執行法定的暫緩驅逐令,邊境局不能再進行遣返操作。星島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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