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erry Hyman律师是星报共管物业法专栏作家
问:物业法团通知业主,将在每个单位安装新的烟雾探测器,收费50元。我已装有一个正常运作的烟雾探测器,他们可否强迫我安装全新的烟雾探测器?
答:如果法团有理由相信你的烟雾探测器是有缺陷的,并且,如果探测器不是物业的公共元素,而是你单位的一部分,法团可能需要检查单位。
如果探测器存在问题,法团可要求你更换。如果你不这样做,则需要法团更换并由你支付更换费。
但是,如果检查显示你的探测器没有问题,则法团无权更换并向你收取费用。
问:我希望了解我们与管理公司签订的管理合约的期限,但一直无法得到答覆。我该怎么做?
答:管理协议是法团记录,业主可以请求准许审阅记录或提供副本。
如果法团无理拒绝业主审查或收到记录副本的要求,修改后的共管物业法规定,法团应向业主支付该法所规定数额的金钱。
业主也可以向小额法庭申请命令,要求法团提供所要求的记录。
问:如果业主希望向董事会提交召开业主大会的请求,是否有规定的表格,或是我们可以自己制造表格?
答:共管物业法修正案规定,请求表应采用规定的表格。不再允许使用自制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