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交媒體巨頭臉書公司遭加國競爭局罰款900萬元。美聯社
社交媒體巨頭臉書公司(Facebook Inc.),因涉嫌在個人私隱信息使用方面欺騙及誤導加國用戶,遭加拿大競爭局(Competition Bureau Canada)罰款900萬元。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競爭局對該公司2012年至2018年間的私隱策略進行了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於周二做出上述處罰決定。競爭局表示,他們發現臉書公司錯誤地表達了用戶可以控制的信息範圍,包括安裝了「某些第三方應用程式」的用戶朋友的個人信息。 該公司還被要求向競爭局額外支付50萬元作為調查費用。
競爭局局長博斯韋爾(Matthew Boswell)在一份聲明中稱,對於任何在使用個人數據的方式上,欺騙或誤導加國民眾的企業,競爭局會毫不猶豫地給予打擊,無論它們是像臉書這樣的跨國公司還是較小的公司。
美國曾開罰50億
競爭局的調查結果與Facebook和Messenger上的數據有關,兩者的用戶均以為他們可以控制何人可以查看並獲悉其個人信息。 事實上,第三方開發商能夠以與臉書公司政策不一致的方式,查閱其中的某些信息。
臉書公司發言人在致CBC的一份聲明中說,儘管公司不認同競爭局的調查結果,但會通過達成一項同意協議來解決此事,且因此不會提出異議。
過去幾年,臉書公司已在其他國家受到過類似處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去年對該公司處以50億元的罰款,這是有史以來對高科技公司施加的最高額罰款。
2016年,法國的私隱監管機構強制臉書公司更改其追蹤政策。
受到廣泛批評後,臉書行政總裁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於去年宣布了「以私隱為重心」的公司願景,其中涉及整個Facebook及該公司擁有的其他應用程式的許多更改。
星島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