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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1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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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多伦多,住房

租金昂贵加剧贫困 低收家庭住房问题达灾难级

资料图片 星岛日报综合报道 多市租住单位租金昂贵且数量有限,成为贫者愈贫主要因素,加国反贫穷组织ACORN直指,在过去5年多伦多新租住楼房兴建量约有4万个单位,然而每40个新出租单位中,仅得一个是可负担单位,每400个具业权单位更只有一个属可负担房屋。该组织成员指出,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已成为多伦多必须应对的灾难危机,并希望市府重新制订可负担定义。 据加国反贫穷组织ACORN最新一份报告指出,今年大多伦多地区出租单位租金价格不菲,一房单位月租平均至少1,200元,2房单位租金更平均上调至超过1,400元。该组织形容,在多伦多市上述平均租金,一般是在上述月租基准上再多数以百计元,包括新搬迁入租住单位时的搬屋费等成本。 据CBC报道,该组织形容省民家庭收入中位数在2005年至2015年的10年间,平均升幅仅得5%,然而在上述10年间,出租房屋的租金加幅却高达20%,显示市民平均入息根本追不上租金加幅。 家庭收入平均涨5% 房租升20% ACORN成员华嘉丝(Alejandra Ruiz Vargas)声称,据知有4至5口之家,因为难于负担2个或以上睡房的单位租金,唯有一家数口屈居于一房单位,甚至没有房间的小型柏文里,在加国而言生活质素之差可想而知。 至于三级政府如何透过政策正视低收入家庭的住屋问题,她认为现时联邦政府及安省政府,都把可负担房屋(Affordable Housing)定义,制订在占家庭收入30%以下,然而市府却没有这方面定义,她希望市府能跟随联邦与省府的标准。 盼三级政府助低收入家庭安居 她坦言三级政府应该正视可负担居住单位严重不足问题,ACORN指出,在2014年至2017年间,合共兴建了约4万个以出租为主的单位,但每40个单位仅得一个属于可负担居住单位,即表示在上述年间只有1,000个为低收入家庭负担的住屋,这与省内人口增长比例速度,完全不符。 华嘉丝直指大多伦多地区可负担房屋缺乏,与轮候此类房屋的有需要家庭的数目,已经到达灾难式的临界危机;就算市府与发展商协议,在兴建单位中拨出部分作为可负担居住单位,但由于市府没有相关定义,令这些房屋出租价格参差不齐,做不到可负担房屋的责任,帮不到真正有需要低收入的家庭。 她期望联邦政府、新任安省政府及安省各地方政府,就可负担房屋兴建共同合作,帮助低收入家庭安居。

住房问题不是死结 三级政府需合力解决

资料图片 星岛日报记者 关注安省贫穷问题的华越柬寮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瑶瑶认为,要解决多市可负担房屋不足问题,始终要三级政府共同努力,增加可负担房屋及单位供应。她说,政府可同时双管齐下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补助。 她不认为低收入住屋问题是死结,问题是政府如何决心解决。 吴瑶瑶说,住屋租金如果超过家庭中位数收入之30%,就表示房屋租金属不能负担,也表示此房屋租金成本太高。她指出,多伦多轮候可负担公共房屋的家庭越来越多,然而新建可负担房屋及相关单位,却完全追不上需求,导致低收入家庭在无可奈何下,唯有在市外围租屋。 ■关注安省贫穷问题的华越柬寮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瑶瑶 多建单位补贴租金解决问题 她表示,政府理应双管齐下,除多兴建可负担房屋外,亦应该向一些在市外围租屋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补贴,分担他们的租金压力。 多伦多市府可与发展商协议,拨出部分兴建中单位作为可负担房屋。吴瑶瑶认为,发展商以盈利为目标,他们愿意拨出单位数目始终极为有限,市府即使尽力与发展商协议多拨这类单位,但如发展商“企硬”,市府也不能强迫他们。 吴瑶瑶又指出,进步保守党省府上台后,更应正视可负担房屋不足问题;希望省府勿随便放宽租金上限管制法例,此举只会令租金如火箭般飙升,令低收入家庭更难负担居住成本。 她说多伦多市在2016年一房单位,月租平均达1,132元,这表示时薪至少需要近22元才可负担;但近年租金成本越来越贵,低收入家庭即使租住一房单位亦足襟见肘。 多伦多市住屋成本愈来愈贵,逐渐成为难解的死结,吴瑶瑶认为住屋问题并非拆解不到,主要视乎三级政府是否有决心及有智慧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