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島日報綜合報道
安省上訴法院開庭聆訊削減多倫多市議會爭端,省府律師稱,如果上訴庭批准「擱置執行」(stay)之前的裁決,就不必引人《31號法案》,可削減多倫多市議會議席。上訴庭預計在周三作出判決。
代表省府的律師巴蘇(Robin Basu)表示,如果可以爭取到上訴庭「擱置執行」之前的裁決,省府毋須將《31號法案》提交省議會投票。安省高等法院較早時裁定,省府削減多倫多市議會議席的做法違憲。
上訴庭周二的聆訊,主要是考慮是否「擱置執行」高等法院的裁決。由於省府要求上訴庭在市選過後的11月才審理上訴個案,因此如果上訴庭決定「擱置執行」的話,今年的多倫多市選幾乎肯定是25席。不過,即使上訴庭判省府敗訴,省府也會引用「但書條款」(notwithstanding clause),強制推行該條削減議席的法案。
如上訴失敗省將引用但書條款
巴蘇表示,多倫多市選「只有一條路」,就是市府職員應該立即以25席為標準,籌劃10月22日舉行的市選。
代表市議會候選人的律師戈德布拉特(Howard Goldblatt)說,省府提出「擱置執行」的要求,是「蔑視」司法的舉動。他又指,目前唯一可以平定亂局的是,省府撤銷其削減議會規模的做法,把市議會議席數目定為47席。
省府亦要求,如果上訴庭批准「擱置執行」,有意參選25席議會的候選人只有2天時間登記參選。
在最近幾年,多倫多市的選區劃分問題一直存在爭議。多倫多市議會目前有44個市議員席位,為應對市內人口的快速增長,市議會在2016年批准增加議席數目。不過,省長福特(Doug Ford)在事前沒有諮詢情況下,在7月27日引入《5號法案》,即《優化地方政府法案》(Better Local Government Act),把市議會議席數目削減至25席。
市議會隨後投票通過向該法案提出司法挑戰,安省高等法院判市議會勝訴,裁定《5號法案》違憲。省府敗訴後,引入相似的《31號法案》,力圖削減市議會議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