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卑詩最高法院將在明日(27日)就指控是否符合雙重犯罪標準作出裁決。溫哥華律師、引渡法專家博廷(Gary Botting)預估,孟晚舟獲勝的機會約有七成,她若勝訴此案即告結束,法庭會下令解除她的電子腳鐐,她可立即獲得自由並有離開加國的權利。此前有多宗引渡案例顯示,檢控方即使上訴,也無法僅以上訴為由,要求上訴庭下令再次羈押或限制被告離境。孟晚舟上周六曾與親友在卑詩最高法院門前豎起大拇指拍照,展現信心滿滿。
博廷周一接受《星島日報》記者專訪,他對法庭裁決的預估也解釋了孟晚舟的信心是有理由的。


雙重犯罪若不成立即獲釋
此前有評論人士及法律界人士指,孟晚舟銀行欺詐指控發生時,加國其實對伊朗是有制裁令的,只不過此後取消,這是否能成為認定雙重犯罪的重要依據呢?博廷解釋說,聯合國曾通過對伊朗的制裁決議,加拿大也曾加入制裁行列,不過問題在於美國依然以自己的方式及規定內容進行制裁,加國認可其中一些制裁內容,但並非與美國制裁版本一致。另外,孟晚舟被指控的交易以美元結算,但沒人知道是以何種貨幣兌換成美元。
博廷說:「更進一步說,美國在此案中試圖扮演世界警察的角色,但卻沒有這個司法權限。」
他認為,如果周三法官裁定雙重犯罪要素不成立,孟晚舟會立即獲得自由,《引渡法》沒有任何一款規定當事人可繼續羈押。博廷說:「卑詩最高法院是憲法法庭,但上訴法庭卻不是,我不認為上訴法庭會准許繼續羈押當事人。」
博廷指出,即便美國要求加國引渡案有99%都獲得成功,但也不能證明孟晚舟也有這樣大的被引渡可能,她也可能屬於沒有被引渡的1%。
即使上訴料不會批准重新羈押
一直關注此案的大溫律師錢路也認為孟晚舟獲勝的機會較大,他回憶說法官曾問作為控方的加拿大司法部,如果按美國提出的理由引渡孟晚舟,是否與加拿大的價值觀有衝突,當時控方律師沒有作出有力的回答。
錢路認為加拿大是應美國的要求拘捕孟晚舟,雙方的關係好似美國是加拿大的「客戶」,既然當初拘捕時應「客戶」要求,那麼一旦判決不利是否上訴,也會應「客戶」的要求行動,所考慮的不應是加中關係。
他也舉出一個案例,證明引渡案上訴庭不會批准重新羈押當事人。一個被告被指向俄羅斯提供美國敏感資料,美方要求引渡被法庭拒絕,上訴法庭裁定須釋放當事人,他此後馬上離開加拿大,即便後來上訴庭做出不利於他的裁決,他已離開加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