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謝倫伯格被判死刑 代表律師指法院完全不採納辯護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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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圖片)

據加通社報道,涉嫌走私毒品的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於1月14日星期一被中國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以及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謝倫伯格代表律師張冬碩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法院完全不採納辯護人意見便判處死刑,但他可以上訴。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6年3月15日開始審理案件,至2018年11月20日一審裁定謝倫伯格走私毒品罪成,判監15年、沒收財產15萬元人民幣,並驅逐出境,謝倫伯格期後提出上訴。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2018年12月29日處理上訴,但遼寧省檢察院當庭提出,一審法院認定被告是從犯、犯罪未遂,並從輕處罰明顯不當,建議重審,高級人民法院採納檢察院意見,要求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並在1月14日開庭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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