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于海外超过五年的加国公民 在联邦大选有投票权

加拿大都市网

(CTV图片)

加拿大最高法院于1月11日星期五早上裁定,本国政府在过去25年,剥夺居于海外超过五年的加国公民,不能于联邦大选中有投票权的法律违宪,有关限制没有法理,联邦政府必须让这些海外公民投票。

最高法院更指出,政府提出的选举公平性概念含糊。

诉讼由两名居住在美国多年的加拿大国民发起,他们认为,这项于1993年制定的法律,禁止居在海外超过5年的公民投票,是侵犯他们的投票权

联邦自由党政府在2018年12月取消有关禁令,但诉讼继续进行。

V06

share to we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