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卸任每年仍可申報20萬元支出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綜合報道】前總督帕耶特(Julie Payette)因工作場所霸凌事件而辭職,並引發總督花費的爭議,但總督府千遲不肯透露究竟帕耶特任內究竟花了納稅人多少錢。根據國庫署規定,總督就算卸任後,仍可每年申報最多206,000元的資金。

帕耶特之前對總督府進行昂貴的翻新工程而遭到批評,但按照規定,她無需向公眾披露她所報銷的任何費用。她在任內和配偶出差旅行的花費也可以申報,但費用多少,總督府不願公布。總督府發言人麥金農(Rob McKinnon)僅說:「費用的政策目前正在審查中。」

《Global News》根據1979年國庫署對總督府支出的規定顯示,就算總督卸任,但仍可獲得每年最多206,000元的費用報銷,允許包括建立和維護辦公空間,員工和設備,以及進行與其之前總督角色有關的活動之費用。這些費用適用於其配偶陪同旅行,若總督去世,配偶仍可繼續使用這筆資金長達6個月。

加拿大現在有4位前總督還在世,意味着納稅人最多還須負擔前總督們最多每年82.4萬元的開支,這還不包括這些人成立慈善機構的補助金,以及他們可領的年金。《總督法》規定,每位前任總督有權獲得每年約15萬元的年金。換句話說,加拿大納稅人每年負擔著超過140萬元的錢任總督費用,這還不包括他們用於設立慈善機構的啟動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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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財政部是批准支出的部門,但樞密院辦公室控制着該項目的條款和範圍,錢在里多大廳的總督府辦公室也可以實際流動。

兩年前,前總督伍冰枝被爆出卸任後至少申報了110萬元,輿論一片譁然,當時總理杜魯多保證會檢討並改變關於總督府支出的規則,但至今未有任何動作。

 

 

圖: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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