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負責人表示,魁省的信用卡最低還款額新規定於周四(1日)已生效,預計其他省份會陸續跟隨。
新規定是要求發卡機構由8月1日起,將信用卡還款額定為總簽賬額的2%,日後最終會提高至5%。
信貸諮詢協會總裁兼行政總裁Scott Hannah表示,估計其他省份會仔細研究這一政策;他指出,這是一個具有良好財政管理的政策,有助信用卡簽賬人士能有效管理財政。
魁省的最新規定,只適用於魁省省民,但若果魁省省民所擁有的信用卡,是屬於魁省以外的發卡機構,問題便會變得十分複雜。
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發言人Charles Tanguay表示,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司法管轄權問題,故難以作出一個簡單的答案。
Tanguay表示,魁省前朝政府於2017年通過這項新法規,目的是希望省民不要累積債務;他強調,這是對消費者一項正面政策。
Tanguay指出,加人的負債水平已十分高,扣除按揭外,加人平均欠下2.2萬元信用卡、個人信貸額及其他貸款;而一般信用卡的利率高達19.9厘。
他表示,若果以2.2萬元計算,每月僅清還2%,需要近26年才能全部清還,利息開支高達3,001元。
若果將每次還款的比重提高至3%,還款時間可縮短至大約11年,而利息開支不足1,000元;若再將每次還款比重提高至5%,利息開支會降至442元,6年內便可完全清還債務。
Tanguay表示,20年前,5%最低還款額是標準水平,但之後逐步降低至目前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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