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置業換房先賣還是先買?做決定前先解決這些問題

加拿大都市网

有讀者認為現在是時候買一間較大的房屋,想問應該是先購入新居,然後出售現有房屋,還是應該採取相反做法,先賣後買?

簡單地說,這須要考量兩種做法的利弊。在作出決定前,要仔細考慮自己的需要、財務狀況,以及風險承受能力,並向您的房屋經紀查詢,附近地區的房屋市況如何。

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如果能夠在同一時間內進行買賣交易,當然最理想,但這種情況並不是經常有,因為買家也須要配合他們的成交日期(closing date)。

「先買後賣」的好處是,您有很多時間尋找理想的房屋;您可以仔細考慮哪一種房屋類型和業權模式,最適合自己,並可以在自己喜歡的地區,看很多的放售房屋。

不過,假如您的財務狀況不太寬裕,「先買後賣」可能存在一定風險,因為您需要一大筆資金支付新屋的按金,假如您的大部分資產都綁在現有房屋上,可能難以籌撥一筆巨額按金。即使有充足的財力支付按金,您亦可能要同時持有兩幢物業;試想像一下,您要同時支付兩筆房屋貸款,以及雙重的物業稅、水電費,以及家居保險等支出。

假如您無法同時承擔兩間房屋的開支,便應該考慮「先賣後買」的做法。這種做法的好處是,您有很多時間考量買家的出價是否合理,並在選擇新居時,清楚知道自己可以負擔的價格水平。但弊處是,當您一旦接受買家的出價,就必須儘快在房屋成交日前,找到住處。如果在短期內找不到理想的房屋,您可能會感到壓力,購買不完全符合您需要的房屋,或須要暫時租住房屋,租用儲物倉。

如果您的買賣成交日期無法配合所需,或不確定下一步應該做什麼,請與您的經紀商量。經紀應能根據目前的市場情況,評估您的房屋需要多長時間出售,並協助您定出一個既合理又吸引的價格,但這不保證何時能賣出房屋,也無法保證最終的出售價格。此外,經紀亦可爭取將買賣成交日推後,讓您有更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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