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漢涉走私毒品案 大連法院二審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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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人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涉走私毒品罪一案,一審判刑15年,他不服上訴。案件今天在大連重審,謝倫伯格被指參與了有組織的販毒活動,涉及外籍和中國境內人員,且是主犯,大連市中級法院晚上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謝倫伯格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由於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兩名加人在華被指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被扣,中加關係處于敏感期,此案備受關注。新加坡《聯合早報》現場報道,36歲的謝倫伯格昨天早上在庭警陪同下進入庭室,身着灰白色上衣和黑色長褲,帶着手銬。法官在開審前請庭警解除他的戒具。4名加拿大駐華使館人員到庭旁聽。

謝倫伯格在2014年11月19日抵達大連,按照另一名毒販的指示,分裝一批在大連貨倉的220公斤冰毒,並準備把毒品放入輪胎走私運往澳洲。警方接到報案,在貨倉搜出300多袋塑膠顆粒,其中15袋為白色晶狀物品。

本案由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6年3月一審,於去年11月20日宣告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走私毒品未遂,判刑15年,驅逐出境。宣判後,被告提出上訴。其辯護律師表示,走私毒品證據不充分,並要求法官改判驅逐出境。

該案從案發到一審,中國官方原本一直低調進行,直到孟晚舟被捕之後,大連官方媒體報道,有一名加拿大毒販即將公開二審,且所涉及毒品數量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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