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新例料減機位超賣 旅遊界憂機票漲價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日報訊

聯邦政府周五宣布,分階段實施保障航空旅客權益新規例。有旅遊業界人士認為,雖然能保障旅客權益,但機票票價可能會上升。

首階段在7月15日生效的措施包括:旅客若由於航空公司機位超賣,而未能上機,可獲賠償2,400元等。溫哥華開心旅遊東主陳開心(圖)周五接受星島A1中文電台時事節目《A1出擊》訪問時表示,新例在暑假旺季實施,可望令航空公司減少超賣,拒絕旅客上機的情況。她續稱,航空公司過往都會有超賣的情況,電腦化訂位未普及時,超賣常發生在旺季。現在有新例,航空公司會按照新例,去檢討或修正處理方法,起碼客人可以要求航空公司賠償。

或有航空公司以其他理由避賠償

但陳開心表示,不排除航空公司會用其他理由,拒絕客人上機,避免賠償的可能性。過往業界也試過,在航空公司超賣時做了代罪羔羊,航空公司聲稱旅遊社訂錯機位等,不會負責,但旅行社明明訂了位。她估計,航空公司與客人之間日後可能會有很多爭拗。她認為,聯邦政府需要進一步微調措施,令賠償有適當處理,而政策需明確一些,令客人完全明白,航空公司也沒機會推搪,避免雙方爭拗。

陳開心又估計,新例實施後,航空公司需要賠償,在機場也需要人手處理工序等等,都會令成本上升,可能會令機票價格也相應增加。她續稱,除了超賣之外,班機延誤也是經常發生的情況。但當局在第二階段12月15日才實施,要求航空公司在班機延誤逾3至9小時後,要賠償客人最多1,000元的新措施。她估計,若一次過在七月實施新例,航空業界是否會措手不及。但她認為,若能一次過執行新規例,大家可能較容易適應。

首階段的措施也包括客機若在停機坪滯留很久,航空公司需要提供服務。航空業分析員洪國榮認為,可望減少旅客滯留在停機坪,連空調等服務也沒有的情況。但他認為,客機滯留在停機坪,未必是航空公司的責任,但新例就要航空公司負責。

首階段新措施也要求航空公司一旦遺失旅客行李就要賠償,但洪國榮表示,遺失行李情況很少見。過往在機場見到的情況,反而是工作的車輛不慎輾破行李。特約記者楊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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