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心不良逼迁租客 业主遭投诉被罚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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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如果发现房东逼迁是存心不良,可以向房东与租客局作出投诉。 星报
 
星岛日报讯
 

很多人在租住房屋时,都经历过接到房东通知,指要收回物业自住或给直系亲属居住,要求租客在60日内搬走(eviction);一般租客在收到通知后都会不知所措,不少人也会乖乖地搬走。但专家指,如果租客怀疑房东是存心不良(bad faith),即业主不是收回物业自住时,可以将事件提交房东与租客局(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要求作出裁决。今年年初,房东与租客局就裁定一名多伦多房东逼走租客是存心不良,判他罚款7.5万元。

鉴于很多人在租房子时遇上不少问题,《星报》特地开辟了一个系列,解答租客经常遇到的问题。今次要回答的问题是,若租客遇到房东存心不良逼迁时,可以怎样做?

房东与租客局也会向业主查问

房东如果要租客搬走,他们填写N12通知表格,表明业主、直系亲属或买家要搬入,合法地要求租客搬出。不过,当租客搬出后,却发现物业其实被人高价卖出时,显示房东的逼迁是存心不良。

安省租户权益倡导中心的法律和倡导主任希尼(Kenn Hale)表示,大部分租客在接到房东要求搬走的通知时,都没有考虑到它真正的意义,“他们以为房东的说话就是法律,也没有质疑这究竟是真或是假?”他表示,租客如果认为房东是存心不良的话,可以填写T5表格,讲述事件始末,递交到房东与租客局处理,该局是由省府营运的审裁处(tribunal)。

房东与租客局会问租客为何认为房东是存心不良,租客若是见过该物业在网上求售的卖盘,他们可以向该局提交卖盘的URL、连结或截屏图等,以作证明。

同样地,房东与租客局也会询问房东方面,房东可以解释他们并非存心不良,而是在发出迁出通知后,环境如何出现改变。

多伦多房东及租客律师Caryma Sa’d表示,租客应该保存租住期间的所有纪录。

租客可在一年内递交T5表格

她说:“租客应该记录与房东的任何对话,其他东西,好像因搬迁而导致的开支,都应该记录下来。”

希尼表示:“房东与租客局很希望看到收据及有关开支等文件,所以如果租客在搬迁时支付了什么,就算是不正式的安排,也要取得收据。”

Sa’d则指如果房东被判定要求租客搬出是存心不良,他需要赔偿给租客所有开支。不过,重要的是,租客要在一年内将T5表格递交给房东与租客局。她说:“所以租客如果发现房东逼迁是存心不良,必须及早决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