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府7.18召開公聽會 放寬建後巷屋條例征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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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時溫哥華一些房屋,已經建有後巷屋。網上圖片

 

星島日報綜合報道

住屋依然是一些溫哥華市民,所面對的主要生活問題。溫哥華市政府計劃修改附例,包括提高後巷屋可容許高度,並在周三舉行公聽會,收集公眾的意見。建議一旦獲得通過,相信申請興建後巷屋更為容易。有發展商支持修改相關附例,認為能有助提高溫哥華的宜居程度。

建議的修訂包括提高後巷屋的最高允許高度,以及引入最小房間的呎數要求。

根據市府職員的資料,45%新建成房屋都建有後巷屋,建議的修訂附例將令這數字增加。

在市府職員呈交的修訂附例報告中,特彆強調為較大的後巷屋設立一個審查程序,此舉將大大縮短申請批准的處理時間。

計劃引入房間面積下限

根據建議,後巷屋可以建造一個額外的部分樓層,而不是一個完整的第二層。在現行規定下,欲興建額外樓層的住宅需要城市規劃人員進行額外的設計審查,而建議則容許這方面直接由許可證人員批准,此新規定將大大減少處理時間多達65%。

市府稱,目前大約10%的後巷屋只有一層。

此外,建議又包括,提高帶斜屋頂的後巷屋的最高高度0.6米;一層樓的房屋高度為5.2米;而部分兩層屋則為6.7米。

如果修訂獲得通過,也將引入最小房間面積,主要共用生活空間要求至少16.7平方米,主睡房至少要8.5平方米。溫哥華髮展商蓋勒(Michael Geller)形容,後巷屋是未來的發展方向,亦是更具成本效益的方法。

蓋勒表示,溫哥華的後巷屋已成為其中一種非常成功的房屋模式,更成為多倫多和其他主要城市的參考。

蓋勒又稱,有部分居民擔心後巷屋會對街道泊車及後院等帶來問題,不過他認為該群居民的憂慮主要屬技術問題,相信可以解決,所以他預見周三的公聽會不會有太多反對聲音。

蓋勒亦認為,下一步是允許出售後巷屋。

不過,該份報告沒有提到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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