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開始依親子女隨父母移民 年齡上限調高至2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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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0月24日之後遞交移民申請,需按新的年齡定義執行。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報道

聯邦移民部較早時修改《移民及難民保護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從今年10月24日,即下周二起,未婚或有同居關係的依親子女(Dependent Children)隨父母申請移民的年齡上限,從目前的19歲上調至22歲。

在2014年8月1日,聯邦移民部把依親子女年齡上限,從22歲以下改為19歲以下。許多19到21歲之間的年輕人因此不符合經濟類移民的申請條件,他們被迫與家人分離。在新規定下,許多大學生將能夠跟隨父母一起移民加拿大。

10月24日前申請者沿用舊制

不過,新例沒有追溯期,在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10月24日前提交的申請,沿用舊制審批。
此外,如果依親子女傷障或有心理疾病,需要父母在經濟方面照顧,即使年齡高於22歲,他們仍可隨父母一同移民。

這次改革其實也是社會經濟(socioeconomic)趨勢的體現,因為過去幾年,愈來愈多年輕人選擇與父母同住。根據2017年8月的人口普查統計顯示,自2001年至2016年,大約有35%年齡介乎20歲至34歲的年輕人,願意和至少父母其中一人一起生活(見附表)。


聯邦移民部長鬍辛(Ahmed Hussen)就表示,放寬年齡限制能夠讓更多家人團聚,這對加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有所幫助。同時,也讓本國提升魅力,讓人們更願意選擇加國為移民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