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加拿大最終應該釋放孟晚舟?

加拿大都市网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已經變得政治化。隨着特朗普卸任美國總統,杜魯多應該儘快釋放孟晚舟,不應該再等下去。
6月,由19位前政界人士、公務員、學者和公眾人物組成的聯盟致信杜魯多總理,敦促加拿大政府走出大膽而空前的一步:加拿大與中國之間的拘留者交易。

為什麼加拿大最終應該釋放孟晚舟?

包括前自由黨外交部長Lloyd Axworthy,最高法院大法官Louise Arbour,新民主黨領導人EDP Broadbent和保守黨外交部長Lawrence Cannon在內等人上書,認為政府應停止孟晚舟的引渡案。
他們認為這樣做可以釋放在中國被拘留的「兩個邁克爾」(Michael Kovrig和Michael Spavor),這是在孟晚舟2018年12月在加拿大被捕後不久發生的。
這封聯名信發出時,孟晚舟案已被廣泛報道。孟晚舟是中國的傑出人物華為創始人的女兒。她因涉嫌操縱一家美國銀行為華為在伊朗的貿易活動提供資金而在溫哥華國際機場中途停留時被捕。
涉嫌的行為違反了美國的法律,因此被美國要求被拘留。如果被引渡和定罪,孟將面臨在美國監獄長達三十年的監禁。
同時,兩個邁克爾被媒體描述為中國為報復孟晚舟案扣押的人質。

為什麼加拿大最終應該釋放孟晚舟?

這封信不是加拿大人試圖敦促杜魯多在孟晚舟案中促成交易的第一次嘗試。但是,杜魯多政府的反應令人失望。這封信公開發表的第二天,杜魯多拒絕了有關國家領導人應干預法院程序的建議。
在所有對這件事的討論中,似乎都沒有提到這種不斷升級的國際僵局中的一個要素:美國拘留和引渡孟晚舟的要求本身就是一種很深的政治行為。釋放孟的提議被簡化為一場激烈的辯論:「兩個邁克爾」的人道主義關注與對加拿大司法獨立的關注競爭。
但是考慮到美國因素,加拿大人不得不問完全不同的問題。在特朗普政府與中國和伊朗的緊張局勢升級之際,孟的逮捕是在這個時候進行的。在拘留孟國並繼續進行引渡時,我們的法院已成為特朗普外交政策的工具,加拿大並不總是同意這一議程。
在過去的四年中,在不與特朗普政府抗衡的過程中,我們的政府一直對過失持謹慎態度,但是現在,隨着新一屆美國政府的上任,我們的政治領導人可以利用這一機會從新的角度評估孟事件:陷入兩個相互競爭的超級大國之間,釋放孟可能是唯一要做的事情。

 

在美國,引渡請求的決定取決於司法部的高層官僚機構,總統隨意僱用或解僱的政治任命官。由於並非所有地區聯邦法院的起訴書都會引發引渡要求,因此這是一個酌情事項,取決於官僚和政府的工作重點。
無視特朗普政府在2018年採取的兩個外交政策優先事項將是有意的忽略。首先,5月,美國放棄了與奧巴馬政府和歐洲大國於2015年簽署的與伊朗的核協議。其次,在11月,當時的司法部長Jeff Sessions宣布了政府的新《中國倡議》:司法部積極打擊在中國發現的盜竊知識產權案件。大約在同一時間,官員們在公開擔心讓中國互聯網提供商(尤其是華為)滲透美國市場的安全後果。
孟被指控為華為首席財務官的罪行可追溯到2013年奧巴馬與伊朗達成交易之前兩年,據說她在向滙豐銀行的一家分行索取貸款時謊稱該公司涉嫌與一家伊朗子公司有關。孟的法律團隊對此指控提出異議,但如果指控屬實,孟確實會操縱該銀行,使其因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而面臨罰款等潛在損失。
儘管如此,就刑事案件而言,這是至少一名專家認為通常不會達到引渡要求水平的指控。
但是,孟的逮捕是在美國外交政策戰中的這兩次競選中進行的。在2018年5月宣布退出伊朗協議幾個月後,美國對伊朗實施制裁製裁,並開始威脅購買伊朗石油的國家。在這種背景下,孟被捕的合乎邏輯的效果是,在打算考慮在伊朗經商並進一步扼殺伊朗經濟的投資者中產生寒蟬效應。
毫無疑問,針對孟的指控是符合美國法律的。但是,特朗普放棄伊朗協議以及隨後針對孟的競選活動可能破壞人們對國際條約體系的信心。
加拿大有興趣幫助維持世界秩序,而戰爭不是解決這些爭端的後備機制。但是,要使條約生效,就必須得到各方的普遍信任,即各方都將信守其承諾。特朗普對伊朗發動經濟戰,違反了前任諾言的實質。同時,加拿大選擇不譴責美國的破壞信任行為,而選擇寬恕甚至協助它。
但是孟的案件也不僅是與伊朗的爭端。關於美國與中國的關係,還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2018年12月11日,即孟被捕十天後,特朗普在接受路透社採訪時明確表示此案政治化,表示他將考慮促進孟被釋放,作為與中國達成貿易協議的一部分。

為什麼加拿大最終應該釋放孟晚舟?

可以肯定的是,美國(和加拿大)有一份針對中國的申訴清單。有人指控華為盜版了針對美國公司的知識產權盜竊案。美國保守派認為該公司是不公平的競爭對手,因為它得益於中國政府的研究與開發資助。同樣,美國及其盟國也表達了對華為5G技術可能被用於間諜活動的擔憂,該技術會將北約國家的信息過濾回中國政府。
美國的擔憂可能是合理的。將中國視為戰略競爭對手並考慮採取步驟,包括將華為5G技術排除在我們國家之外,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安全風險(美國已做過,加拿大軍方已建議這樣做),可能是審慎的做法。但是,除了所有這些衝突之外,特朗普集中於使用孟作為討價還價籌碼,這引發了一個問題,即她的逮捕是否僅僅是被另一個名字劫為人質。

為什麼加拿大最終應該釋放孟晚舟?

孟可能是華為的高管,但將她視為目標來對抗國家所謂的不法行為是極不道德的行為。然而,這正是特朗普政府所做的。如果加拿大參與其中,不僅會成為加拿大價值觀的基礎,甚至可以被解釋為寬容行為,近似於中國對這兩個邁克爾家族所做的事情:以合法借口為政治目的平民化。幫助建立一個將這種行為規範化的世界幾乎不符合加拿大的利益。
自孟孟被捕以來的兩年中,杜魯多和副總理方慧蘭堅定地堅持這樣的觀點,即加拿大的引渡案件完全由法院裁定,即加拿大是建立在法治之上的。但這是躲閃。

 

在程序上,根據引渡要求逮捕嫌疑犯後,是由聯邦司法部決定是否繼續進行調查。一旦作出判決,案件將移交給政治任命的司法部長,由司法部長再次酌情決定引渡嫌疑犯或拒絕。
1999年《引渡法》明確授權部長在做出決定時考慮外國提出引渡請求的政治背景和動機。多倫多律師布萊恩·格林斯潘(Brian Greenspan)在去年5月致司法部長的長達10頁的有關孟案件的法律摘要中指出,即使在針對被引渡人的證據確實存在的情況下,司法部長有權評估起訴決定背後是否有政策動機,如果有,動機是否與加拿大的國家利益相符。
加拿大仍有選擇的餘地,引渡孟的法律決定很可能會在2021年的某個時候做出。美國對孟的起訴一直是政治性的,對於我們的領導人來說,停止允許特朗普政權與中國和伊朗的衝突為時不晚。
*本文編譯自Chris Scott於1月8日發表在加拿大針對外交政治熱題的雜誌The Walrut的文章,有節選。
Chris Scott是在加拿大生長的記者,對環境問題和地緣政治有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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