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租車兒子開 出車禍保險失效要賠3.5萬

加拿大都市网

一名婦女在租車公司租用一輛汽車,但在兒子駕駛時出事,汽車撞毀,租車公司要求婦女支付維修費,但婦女以已經向租車公司購買責任保險為由拒絕,事件最終要透過法律程序解決,法庭最終以婦女兒子未有獲得租車公司同意成為授權司機,有關保險已失效,裁定婦女須向租車公司支付數萬元維修費。

加拿大最高法院大法官Russell Raikes裁定,Tricia Richards需要向租車公司支付被撞毀汽車的維修費用,即使她租車時已購買責任保險;Raikes大法官指出,租車公司沒有給予Richards兒子的駕駛權,故此,Richards所購買的責任保險不適用。

Raikes大法官表示,根據租車協議規定,除租車人士或授權司機之外,其他未經同意的人士,不能駕駛被租用的汽車,否則,所有豁免均會無效,即使Richards批准其兒子駕駛她租用的汽車。

Richards於2017年4月在卡加利國際機場,向租車公司Enterprise租用一輛客貨車,在租車合約中,指明Richards是唯一可駕駛該輛汽車的人士,而Richards在租車時,同時購買一份碰撞損壞豁免保險。

數天後,其兒子駕駛這輛客貨車,當駛到一條高速公路時發生交通意外,汽車四輛朝天,租車公司維修該輛汽車所需費用達8.2萬元,之後要求Richards支付35,311元維修費。

Richards向法庭呈交的文件中指出,她一直駕駛該輛汽車,但旅遊途中停下休息後,發現兒子已坐在駕駛座位上,她最初試圖勸阻兒子不要開車,但最後放棄。

她形容情況是完全沒法控制,以及不知道兒子的駕駛執照已被註銷。

Raikes大法官表示,Richards的兒子是否開車,在這案件中屬無關重要,最重要是租車公司沒有同意其兒子駕駛所租用的汽車。

Raikes大法官裁定,租車公司提供的證據有理,包括維俢費用及汽車估值,故租車公司提出的賠償額十分合理,Richards須向租車公司支付35,311元。

對於賠償費用多少的問題,Raikes大法官表示,需要由另一名法官處理。

Raikes大法官除裁定Richards須向租車公司作出賠償之外,亦要承擔租車公司的法律開支。

(圖片:加通社) T02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三层真空不锈钢!保温水壶打折特价24.99

多伦多航空餐饮人员罢工继续 加航有国际航班被迫取消!

市中心一男子被推下阳台后身亡!警方寻找4名嫌疑人

华人男子从中国偷运这东西到加拿大卖!被抓现行重罚$3.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