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契物业法改革咨询 建议部分条款不容修改

加拿大都市网

■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梁雄杰。受访者提供

本报记者王学文

卑诗省府就《分契物业法》(Strata Property Act)改革征集省民意见,问卷内容共有83个修改建议,公众咨询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大温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梁雄杰周三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这次公众咨询,属于《分契物业法》改革的第二阶段,将会就83个特定议题征询卑诗省民及业内人士意见,令新法例更容易执行及更好地服务省民大众。

额钱债追溯期延长至4年

他指出,该法案公众咨询包括长短两种问卷,分别有4条及83条问题,其中对业主影响较大的包括:

  • 是否需要将一些分契物业附例中的条款转为《分契物业法》条款,从而令修改这些规定,由原来的75%业主同意即可修改,变为绝对不能修改;
  • 是否将有关小额钱债追溯期,由原来的2年改为4年;
  • 若有罚款欠债,是否应在房子上登记留置权;若有保险垫底费欠债是否应在房子上登记留置权;
  • 是否应限制获得其他业主授权代表出席法团业主大会的人数等。

市民可于6月15日前登录www.bcli.org参与咨询,除特定问题外,亦可留下个人关于《分契物业法》改革的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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