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加國先河!卑詩省設買房強制3天冷靜期 毀約要交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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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柏認為驗樓有助減低消費者購房時須承擔的潛在風險。
 

【加拿大都市網】卑詩省府周四(21日)宣布,為保護省內置業人士免因推銷壓力,而被迫在高風險下進行買賣,當局將為有關買賣新設強制3日「保護期」,予購房者足夠時間取得按揭及進行驗樓。

新措施將於明年1月1日生效。屆時選擇退出交易的一方,將須支付購買價格的0.25%,或就價格的每10萬元支付250元,作為交易撤銷費。舉例而言,若買方對價值100萬元的房屋行使撤銷權,將需按照要求向賣方支付2,500元。

另外,買家仍可在任何時候,提出附有房屋驗收或按揭貸款條件的報價。該項保障可為買方提供無條件的驗樓機會。

省財政廳長羅品珍 (Selina Robinson) 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早前許多省民為了能買到想要的樓房,不得不放棄驗樓;有關政策既是買家所應得,也可令他們買得安心。同時,該政策也保障了賣家的利益。」

驗樓師協會贊省府新政

當局表示,置業者保護期是根據省金融服務管理局 (BCFSA) 報告的建議而設立;該局今年完成了對地產業持份者的廣泛諮詢,並收集了包括驗樓師、評估專員、地產經紀、學者及法律與金融服務部門代表的意見。當局強調,將繼續研究有關建議及其潛在影響,以進一步增強公眾對地產市場的信心。

卑詩驗樓師協會 (Home Inspectors Association BC) 主席雪柏(Jonathan Sheppard)表示,驗樓有助消費者消除購房時須承擔的潛在高成本風險,並幫助其作出明智的決定。「省府能夠認識到有關風險,並再次在消費者保護政策方面引領全國,協會成員為其感到驕傲。」

有關政策開全國先例,使卑詩成為首個對二手市場及新建房屋設保護期的省份。而目前根據《地產發展市場營銷法》(Real Estate Development and Marketing Act) 規定,對如公寓等多戶式房屋發展物業的施工前銷售冷靜期,也已實施。

圖文:星島記者黃良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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