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Costco一個僱員因為被指辱罵顧客而遭辭退,他以解僱沒有合理理由及不公平為由,向卑詩僱傭標準審裁處(B.C. Employment Standards Tribunal)提出投訴,被裁定勝訴。僱主不服提出上訴,經審理後,該僱員被判敗訴,僱主毋須賠償分文予該僱員。
該個在事件中的僱員為傑弗里(Jason Jeffrey),在卑詩一Costco任職輪胎安裝員。在2016年7月,他的上司聽到他以粗言穢語,辱罵一個帶着孩子的婦人。
Costco的經理於是問傑弗里,為何對顧客出言不遜,其時傑弗里更以「婊子」來形容該個女顧客。公司決定解僱傑弗里。
傑弗里向卑詩僱傭標準審裁處投訴,聲稱公司沒有合理理由把他解僱,要求賠償,又強調沒有辱罵過該個女顧客。
原裁定僱主賠償9千元
其後傑弗里承認曾形容該個女顧客為「婊子」,自己處理的方式笨拙,但不愉快事件是由該女顧客引起。
在2017年2月,卑詩僱傭標準審裁處一個審裁員接納傑弗里的理據,裁定Costco要補償傑弗里近9,000元。
然而,一個月後,Costco提出上訴。此次,Costco獲判勝訴,因而毋須向傑弗里作出賠償,卑詩僱傭標準審裁處在裁決中指出,原審審裁員沒有充份考慮到該個僱員的行為,僱員過往的工作態度和曾否接過警告是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