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下周一繼續開庭 專家分析看點

加拿大都市网

(■■孟晚舟(中)將於下周重返法庭,圖為她去年9月末出庭後在保安護送下離開。資料圖片)

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引渡案將於下周一開庭,控辯雙方將就美國提出的指控,是否在加拿大也同屬犯罪(簡稱「雙重犯罪」)而激辯。溫哥華律師、引渡法專家博廷(Gary Botting)分析說,預計孟晚舟的律師團隊會重點質疑美國的司法管轄權,以及拘捕孟晚舟的真正動機。例如,美方指孟晚舟對香港的銀行作虛假陳述,但美加兩國對香港都沒有管轄權,美國有權拘捕涉嫌違反制裁令的美國公民,但卻沒有管轄權懲罰中國公民。

博廷擁有20多年執業經驗,精通引渡法、並一直關注孟晚舟引渡案,他周四接受《星島日報》記者專訪,就此案開庭作出解釋及分析。他說,下周庭上控辯雙方僅會爭論「雙重犯罪」,若法官裁定此案不屬於「雙重犯罪」,孟晚舟將直接獲釋;若裁定屬於「雙重犯罪」,法庭預計6月再開庭,屆時控辯雙方將各自提出證據,證明加國執法者拘捕孟晚舟的過程,有否侵犯她的權利,以及美方提出的證據是否支持引渡。

■■溫哥華律師、引渡法專家博廷。資料圖片

「美國不是世界警察」

博廷表示,下周控方會集中說明此案屬「雙重犯罪」,因為對孟晚舟的指控是欺詐及誤導銀行,這在加國也是犯罪指控。辯方申述則要複雜得多,會將重點放在指控背後事實及被忽略的要素。

他指出,加拿大最高法院近10年來的引渡判例,已呈現出一種趨勢,就是逐漸遠離在加國也是犯罪指控、便構成「雙重犯罪」引渡標準的簡單裁決,因為一些案件很複雜,簡單判斷會忽略了很多重要因素。

博廷說:「香港也應為孟晚舟的指控承擔一些責任,法庭要判斷美國要求引渡的根據,美國對香港沒有管轄權,加拿大也不要求對香港有管轄權,美國人應該不能說『我們是全世界的警察』。」

此案另一複雜性是跨國公司,如果美國的理據站得住腳,很多大公司在美加都有分公司,如此很多被美國指控違法的公司高層,都會與加拿大扯上關係。

法官下周若裁定此案不屬「雙重犯罪」,加拿大司法部有權上訴,但博廷指,司法部若這樣做就是「十分愚蠢」。加拿大司法部擁有在任何時間終止引渡的權力,而且法庭必會尊重。此案若被裁定不屬「雙重犯罪」,應該是一個「簡單且美好的結果」。本報記者李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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