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续审 控方指控孟不诚实遭法官质疑

加拿大都市网

孟晚舟周三抵达卑诗最高法院出席聆讯。加通社

【加拿大都市网】华为副董事长孟晚舟最后阶段的引渡聆讯进入第6天,代表联邦司法部的律师在法庭上集中论证孟晚舟“不诚实”,试图误导汇丰银行。而主审法官则质疑以孟的一人之力何以误导像汇丰这样的大银行。

周三的聆讯主要由代表联邦司法部的律师弗雷特(Robert Frater)发言。他向卑诗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表示,引渡聆讯不是审判,如果孟晚舟涉嫌的不法行为发生在加拿大,控方只需证明是否有足够的证据令她在加拿大受审。

弗雷特说:“现在十分清楚,加拿大反欺诈法的中心目标是防止商业交易中的不诚实行为,我们面对的这个案子正是有关不诚实商业交易的案例。”

他指出,汇丰银行依赖孟的虚假陈述决定继续通过美国银行系统为华为清算金融交易,使得该银行面临损失和遭刑事起诉的风险。

他说,孟的虚假陈述试图让华为与香港星通科技(Skycom)保持距离,她想保持华为与汇丰银行的关系完好无损。但事实是,华为完全控制星通,星通是华为的。

弗雷特表示,孟晚舟将星通描述为当地的商业合作伙伴,并且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可控的”,这是明知故犯、刻意误导。

他说,仅仅是说谎并不是欺诈的证据,但证据表明孟故意欺骗汇丰银行。

霍姆斯从当天的聆讯开始就向弗雷特提出问题,质疑一名女子的Powerpoint文件足以愚弄汇丰银行这样大银行的可能性。这与辩方早前提出的问题相同。

霍姆斯问道:“一家拥有大量人员参与风险委员会的国际银行,会依赖一个人的保证来确定不受华为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合规性?这种假设是否合理?”

弗雷特回答说,如果银行的一些人知道华为和星通之间关系的真相,欺诈仍然可以成立,并且孟的话具有很重的份量。他说:“当你派出首席财务官向银行家游说,试图说服他们没有风险时,这肯定已发出一种信息,因为这个人的工作就是知道他们是合规的。”

霍姆斯还承认,她在理解美国对企业遵守或不遵守对伊朗制裁令的解释时“有些困难”。

弗雷特解释说,就美国制裁令而言,存在“好生意”和“坏生意”之分,而孟的工作就是知道其中的区别。

他说,汇丰银行是否应该就孟的说法对她进行交叉盘问,这已无关紧要。“无论汇丰银行是否应该相信,事实是他们确实相信了,他们照此行动,这就是欺诈。”

弗雷特的陈述预计将在周四结束,辩方将于周五开始提出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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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星岛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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