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法官不接受辯方滙豐新證據理由充分嗎?

加拿大都市网

图为孟晚舟(前中)今年4月午膳期间,离开法院时的情形。加通社资料图片

【加拿大都市網】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卑詩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早於7月9日否決孟晚舟一方提交從滙豐銀行獲得的新證據,但直到周三才公布理由。霍姆斯表示,不接納滙豐銀行的文件作呈堂證據,是因為新證據沒有明確支持孟晚舟聲稱,美國對她的指控明顯不可靠。

美國政府要求引渡孟晩舟到美國受審,指孟晚舟於2013年與滙豐銀行的會議上,隱瞞華為與在伊朗運營的公司星通(Skycom)之間的的關係,以致誤導滙豐銀行,使該銀行面臨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的風險。不過,孟晚舟與華為皆否認這一指控。

今年2月,孟晚舟律師團隊向英國法院申請滙豐提供相關文件,但被當地法院駁回。孟晚舟隨即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請,在4月表示與滙豐達成協議提供文件,律師團隊認為這些文件能證明孟晚舟沒有說謊,沒有隱瞞滙豐銀行,並證明美國就此案向加拿大提交的摘要誤導了法院,有助孟晚舟免被引渡到美國受審。

孟晚舟的法律團隊最近從滙豐銀行獲得的文件包括內部電子郵件鏈和電子表格。

霍姆斯在裁決中稱,任何新證據都需要能夠證明美國的案件記錄(ROC)顯然是錯誤的,可是這些滙豐銀行的文件不符合標準。

霍姆斯續道,雖然這些文件無疑對孟晚舟在審訊中很有價值,但是這些文件沒有明確顯示孟晚舟的結論,結論只是來自文件的推論,不是文件支持的唯一合理推論。同時,這些文件也無法證明美國在指控摘要中,對孟晚舟的指控所作出的論斷不合理。

此外,霍姆斯指出,權衡相互矛盾的推論屬於審訊的管轄範圍,而不是引渡聆訊的管轄範圍。她寫道,相互競爭的潛在推論有可能會,也有可能不會在審訊中發揮重要作用,證人會在庭上作證並接受盤問,證據主體將更加完整。而在引渡聆訊的背景下,無法確定真實或最合適的推論。

還有,霍姆斯稱,儘管新文件顯示滙豐銀行的高層管理人員(滙豐銀行董事總經理)被指知道有關華為和星通之事,但是單單是新文件並不能明確得出這樣的結論。

孟晚舟引渡案最後兩到三個星期的聆訊擬定於8月3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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