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爸爸企圖強姦親生女兒判監12年,官形容被告沒有盡父親責任,做出可恥行為!
63歲裝修工多次非禮及企圖強姦親生女兒,被裁定一項非禮罪及三項企圖強姦罪罪成。法官斥被告沒有盡父親責任,做出可恥的行為,在安全的家中對年幼女兒企圖強姦,令女兒在成長重要階段留下創傷,今判監12年。
法官判刑指,兒童心智未成熟,對家人信任,故此很容易被侵犯,被告選擇不認罪是他的權利,但本案事主因而出庭作供,指證父親,實是難以啟齒,判刑方面不能夠寬鬆處理。法官又指,事件對事主的折磨和傷害十分大,日後需要接受心理治療才能康復。
案情指,63歲被告在2005年至2015年間,多次在深圳和香港非禮及企圖強姦年幼的親生女兒,早前被裁定一項非禮罪及三項企圖強姦罪罪成。
被告有案底,被捕時為一間電器工程公司負責人。被告與妻子育有一個兒子,又與另一名內地女子誕下本案事主。
來源:巴士的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