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加拉學院上周一發生火警,警方大規模封鎖現場調查。資料圖片
涉及溫哥華蘭加拉學院(Langara College)縱火案的被告阿里(Nasradin Abdusamad Ali),周三再度提堂,由於辯方要求被告接受精神評估,法官同意將案件押後至周四進行保釋聆訊。
穿着紅色囚衣的23歲索馬里裔被告阿里(圖),周三早上出席在溫市緬街(Main St.)省級法庭的聆訊,他表情平靜,但右手插腰,不發一語。他的父母及兄弟也到場旁聽。
被告早前被控一項縱火,以及一項藏有燃燒物品罪。溫哥華警方上周再指控阿里在3月7日,曾與另一名學生發生肢體衝突。3月26日,他在東53街(E.53 Ave.)夾弗萊明街(Fleming St.)一個巴士站附近,打劫另一名蘭加拉學生,再被加控一項傷人及一項搶劫罪。
控方在庭上指,辯方要求被告接受精神評估,並在保釋聆訊中頒令傳媒「禁止報道」(Publication Ban),法官裁定將案件押後至周四續審。
縱火動機仍在調查
被告辯護律師馬田(Steve Martin)在庭外表示,精神評估報告預計可在周四獲得,其他不便評論;此外,阿里的家人也沒有回應媒體的提問。溫哥華警方早前稱,縱火動機仍在調查,但未聽說阿里有任何精神問題。校園報紙還指,被告引爆兩個燃燒裝置後,疑似向學院發送嘲諷電子郵件。
事發於本月1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蘭加拉學院科技大樓發生火警。調查人員表示,疑犯手持多個燃燒裝置進入大樓,然後至少點燃其中兩個裝置,縱火後逃離現場。
直至下午4時左右,運輸聯網警員在素里市拘捕阿里。市警拆彈專家並在現場成功拆除第3個裝置。事件中無人受傷,但事發時,學院須疏散全校師生,並在兩天後才複課。
本報記者張文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