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都市網】一名女子去年入境加拿大時拒絕核酸檢測(PCR),被當局罰款超5,000元,她其後向法院提出異議,認為入境實施的PCR檢測存在違反隱私等問題,卑詩最高法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提出上訴的多霍納(Nora Donahue)在去年9月從美國入境加拿大,但入境時拒絕新冠病毒PCR檢測,執法部門根據違反《檢疫法》對她開出罰單,罰款5,750元,但多霍納對該罰款不服。
法官韋恩斯塔(H. William Veenstra)在裁決中寫道,多霍納認為政府要求她進行PCR檢測是錯誤的,聲稱《檢疫法》的制定規則侵犯她的憲法權利。
據報道,多霍納在2021年10月對其罰單提出異議,但其後沒有在2022年1月出席聽證會,因此維持原判。
不過,多霍納在4月時再次對罰單提出異議,向省級法院提出申訴,以PCR檢測缺乏知情權,及在其同意的情況下進行,侵犯個人健康隱私,此舉違反憲法。
她還辯稱,她在聽證會之前已離開加拿大,沒有收到聆訊通知。
最後,多霍納還對省檢察長及ICBC提出民事訴訟,將此案提交至卑詩省最高法院,ICBC的部分職責是代表政府收取罰款。
韋恩斯塔認同意被告的辯稱,認為多霍納不能使用該訴訟來附帶攻擊另一法庭判決,即攻擊原始判定的有效性。
韋恩斯塔指,只有通過司法審查才能適當地質疑,因此駁回申請,並維持原判。
他還命令多霍納支付被告的相關法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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