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
日裔女留學生古川夏好2016年遇害案,卑詩最高法院周五判處被告終身監禁,14年內不準申請假釋。此外,被告要交出DNA樣本。被告在庭上為事件帶給死者母親的傷痛致歉,但是被告沒有為殺死死者道歉。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傑羅(Laura Gerow)在判刑時形容,在此案里,一個無辜的年輕女子被殺害。此案加上被告過去長長的犯罪紀錄,顯示出被告對他人存有很高的危險程度。
法官傑羅續道,被告對待死者的屍體猶如垃圾,把屍體塞進一個行李箱內,並任由屍體在行李箱內腐化。傑羅又就被告干擾死者屍體,對死者屍體極不尊重,判處被告入獄3年半,與謀殺罪刑期同期執行。
料死者窒息致命
在2016年9月,30歲日本交換生古川夏好的朋友向警方報稱,古川夏好失蹤。逾兩個星期後,警方在溫哥華西端一個大宅外的樹籬附近,發現一個行李箱,而行李箱內藏有古川夏好赤裸的屍體。遇害前,古川夏好以學生簽證,到溫哥華讀英文。
案情透露,古川夏好遇害前,與被告是認識的,兩人在2016年9月8日在史丹利公園見面。被告告訴警方,當時他希望在帳篷里與她發生性關係。當天,被告把古川夏好殺死。
上月,陪審團裁定51歲被告、卑詩省民施奈德(William Schneider)殺死30歲日本交換生古川夏好的二級謀殺罪罪名成立。而施奈德之前已承認另一項對死者屍體不敬的罪名。
法醫病理學家無法確定古川夏好的死因,不過當探員查問被告,並問及古川夏好是怎樣遇害時,被告兩度做了掩著自己口和鼻的動作,因此檢控官推論死者是被窒息而死。
在周五較早時候,被告在庭上為帶給古川夏好的家人的痛苦道歉,表示永遠不會忘記古川夏好母親在聲音中流露出來的痛苦。然而,被告沒有為殺害古川夏好道歉。古川夏好的母親曾形容,愛女遇害後,她猶如活在地獄一樣。
控方促17年內不準假釋
審訊期間,古川夏好的母親每天都到法庭聽審,但是在周五法官判刑時,未有到庭。
檢控官要求法官判處被告終身監禁,17年內不準申請假釋,另判被告對死者屍體不敬罪監禁4年,同期執行。辯方則要求法官判其當事人10年內不準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