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因接种问题闹上法庭 法官判女儿应打疫苗

加拿大都市网

(■■法官在疫苗分歧案中裁定孩子可接种,是从最佳利益出发。加通社)

沙省一对离婚父母,近几个月为13岁女儿接种新冠疫苗的事情对簿公堂,审判该案件的法官最后裁定,尽管该名女童的母亲反对女儿接种新冠疫苗,但女童仍可在家庭医生的指引下,进行疫苗接种。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该名未透露身份的女童父亲称,他的女儿最初得悉能接种新冠疫苗,感到非常开心,但随后被她的母亲阻止,女童的祖父母亦利用疫苗的不实讯息轰炸女童。该名父亲说:“为了女儿免受新冠病毒攻击,我不能输掉这场官司,因为这件案子将会影响非常多的家庭。”而女童母亲的代表律师则表示,母亲就法官的最终判决准备提出上诉。

法官梅高(Michael Megaw)在9月9日的判决中表示,涉案女童的母亲认为辉瑞新冠疫苗存在危害性,并质疑新冠大流行的严重性,但辉瑞疫苗已证明,可安全有效地应用于符合接种资格的人士。目前辉瑞疫苗在沙省允许12岁或以上的儿童接种,该案例可能是该省首宗涉及新冠疫苗接种的官司。

遵守省府公卫措施

梅高又指出,在此案中,不仅女童的母亲反对疫苗,她还联合女童的祖父母,即女童父亲的父母共同阻止接种,并委托医学专家,在法庭中提供有关新冠疫苗存在危险性的医学报告。梅高在法庭文件中写道:“女童的母亲一直声称,新冠疫苗是前夫对女儿的惩罚,但整个加拿大社会都知道,所有公共卫生措施都须遵守,所以女童父亲的措施并非霸道或不寻常。而该名母亲的言论,认为疫苗是虐待行为,是过于敏感的讲法。”

至于母亲委托的医学专家,在法庭中辩称新冠疫苗存在对安全问题,代表女童父亲的传染病专家王姓医生则表示,接种新冠疫苗是遵守省府强而有力的公共卫生措施,反驳女童母亲委托的医学专家所倡导的疫苗威胁论。梅高最终裁定,王姓医生在新冠病毒的研究领域具备专业资格,而对母亲委托出庭的医学专家说法持怀疑态度,此案的女童毋须经过母亲的允许,在其家庭医生的指引下,父亲有权为女儿安排接种疫苗。

女童父亲最后补充表示,由于前妻与父母联合阻止女儿接种,他日后不知道如何和自己父母沟通。由于他11岁的小儿子亦将会接种新冠疫苗,当该名父亲被问及是否担心再次与前妻对簿公堂,他说:“我目前不担心这个问题,因为我小儿子非常渴望接种新冠疫苗,以尽快与朋友进行体育运动。”

此案并非首宗父母之间,在疫苗接种的决定上出现分歧而闹上法庭,魁省法院上周亦处理过同类案件,一名父亲反对其儿子接种新冠疫苗,母亲却强烈要求儿子接种,以确保儿子在学校免受新冠病毒入侵。该案的法官最后裁定,男童在儿科医生的指引下,允许母亲携带男童接种新冠疫苗,以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星岛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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