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因接種問題鬧上法庭 法官判女兒應打疫苗

加拿大都市网

(■■法官在疫苗分歧案中裁定孩子可接種,是從最佳利益出發。加通社)

沙省一對離婚父母,近幾個月為13歲女兒接種新冠疫苗的事情對簿公堂,審判該案件的法官最後裁定,儘管該名女童的母親反對女兒接種新冠疫苗,但女童仍可在家庭醫生的指引下,進行疫苗接種。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該名未透露身份的女童父親稱,他的女兒最初得悉能接種新冠疫苗,感到非常開心,但隨後被她的母親阻止,女童的祖父母亦利用疫苗的不實訊息轟炸女童。該名父親說:「為了女兒免受新冠病毒攻擊,我不能輸掉這場官司,因為這件案子將會影響非常多的家庭。」而女童母親的代表律師則表示,母親就法官的最終判決準備提出上訴。

法官梅高(Michael Megaw)在9月9日的判決中表示,涉案女童的母親認為輝瑞新冠疫苗存在危害性,並質疑新冠大流行的嚴重性,但輝瑞疫苗已證明,可安全有效地應用於符合接種資格的人士。目前輝瑞疫苗在沙省允許12歲或以上的兒童接種,該案例可能是該省首宗涉及新冠疫苗接種的官司。

遵守省府公衛措施

梅高又指出,在此案中,不僅女童的母親反對疫苗,她還聯合女童的祖父母,即女童父親的父母共同阻止接種,並委託醫學專家,在法庭中提供有關新冠疫苗存在危險性的醫學報告。梅高在法庭文件中寫道:「女童的母親一直聲稱,新冠疫苗是前夫對女兒的懲罰,但整個加拿大社會都知道,所有公共衛生措施都須遵守,所以女童父親的措施並非霸道或不尋常。而該名母親的言論,認為疫苗是虐待行為,是過於敏感的講法。」

至於母親委託的醫學專家,在法庭中辯稱新冠疫苗存在對安全問題,代表女童父親的傳染病專家王姓醫生則表示,接種新冠疫苗是遵守省府強而有力的公共衛生措施,反駁女童母親委託的醫學專家所倡導的疫苗威脅論。梅高最終裁定,王姓醫生在新冠病毒的研究領域具備專業資格,而對母親委託出庭的醫學專家說法持懷疑態度,此案的女童毋須經過母親的允許,在其家庭醫生的指引下,父親有權為女兒安排接種疫苗。

女童父親最後補充表示,由於前妻與父母聯合阻止女兒接種,他日後不知道如何和自己父母溝通。由於他11歲的小兒子亦將會接種新冠疫苗,當該名父親被問及是否擔心再次與前妻對簿公堂,他說:「我目前不擔心這個問題,因為我小兒子非常渴望接種新冠疫苗,以儘快與朋友進行體育運動。」

此案並非首宗父母之間,在疫苗接種的決定上出現分歧而鬧上法庭,魁省法院上周亦處理過同類案件,一名父親反對其兒子接種新冠疫苗,母親卻強烈要求兒子接種,以確保兒子在學校免受新冠病毒入侵。該案的法官最後裁定,男童在兒科醫生的指引下,允許母親攜帶男童接種新冠疫苗,以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星島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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