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新法:禁止沸水煮活龍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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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 - In this July 2007, file photo, a scientist holds a lobster underwater on Friendship Long Island, Maine. Officials with Sweden told The Associated Press in January 2017 that their country is working on a new proposal about how to deal with American lobsters that turned up in Swedish waters. Sweden had asked the European Union in March 2016 to bar imports of live American lobsters into the 28-nation bloc after 32 American lobsters were found in Swedish waters. (AP Photo/Robert F. Bukaty, File)
■瑞士修改動物保護法,禁止將活龍蝦放入沸水中煮熟。美聯社資料圖片

瑞士政府下令從3月1日起,禁止將活龍蝦放入沸水中煮熟,而須先以電擊等方式將牠們弄暈,以避免讓牠們感到痛苦。該禁令是瑞士動物保護法修訂內容之一。根據禁令,從3月1日開始,烹調活龍蝦前須先以電擊,或「機械式破壞龍蝦的腦部」,當地有媒體指這即是可以錘仔敲碎其頭部。

瑞士政府亦禁止將包括龍蝦等的活生生甲殼類動物,置於冰塊或冰水中運送,以及每隻要有足夠的空間,指出牠們應「經常存放在牠們的自然環境中」。鄰國意大利於去年6月已通過同類法例。

更具爭議的是,新法例同時禁止把龍蝦等直接放入滾水中灼熟,殺死龍蝦前必須先電擊(electric shocks)或破壞其腦部,目的是令龍蝦承受痛楚減至最低。直接把龍蝦放入沸水灼熟是餐廳常見的處理方式,新例勢令餐廳廚房須更換設備。

近年愈來愈多科學證據顯示,龍蝦被「燙熟」時不只會痛,甚至要痛逾兩三分鐘才會完全死亡。龍蝦是否知道痛楚,早在2000年代初期已有激烈討論,然而研究一個接一個,始終未有肯定答案。

2005年挪威的研究斷言龍蝦「無腦」,根本不知道疼痛為何物。美國緬因州的龍蝦研究中心(lobster institute)也認同這說法,並指出龍蝦的神經系統與昆蟲一樣簡單,放進熱水前尾部出現抽搐等純屬反射動作,與疼痛沒有關係。

緬因州龍蝦研究中心行政主管拜爾(Robert Bayer)說:「你拍蚊或蒼蠅時會覺得牠們痛嗎?煮龍蝦與煮蟲並無分別。」

另一方面,北愛爾蘭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的科學家在2013年展開的研究,則有不同結論。動物行為教授埃爾伍德(Robert Elwood)分別以蝦、蟹進行實驗。

在蝦的實驗中,人員把醋酸塗抹在蝦的觸鬚後,發現蝦會不停用前腳觸碰觸鬚;反之若事前在其觸鬚抹上麻醉劑,則不會出現這情況。至於蟹在經歷連串電擊後,則會避免前往同一位置,由此得出甲殼動物也會痛的結論。

瑞士一向極為重視動物權益,並有完善的動物保護法,當地在2010年曾就應否為受虐待動物聘請律師一事公投,儘管最終未獲通過,足見其何等重視與動物有關的議題。

瑞士最新通過的《動物保護法》除卻保護龍蝦,也有新例打擊非法狗場、不準使用懲罰狗隻吠叫的裝置,獸籠大小也有明文規定,保障動物生活素質。另外,天竺鼠、兔子、小雞等動物今後也不能在動物園展出,以免牠們受到驚嚇。上述條例將會在3月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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