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人员四成已归案 6人获刑

加拿大都市网

■朱海平回国自首。互联网
 

中国于2015年4月22日集中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两年后的今天,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目前已有40人到案。截止目前归案40人中已至少有6人落判,另有1人被提起公诉、1人已受审还未见宣判结果。纵观这6人刑期可以发现,最长的是无期徒刑(1人),最短的是3年(3人),其中还有2人适用缓刑。并且有5人因自首等情节,获从轻处罚。
红色通缉令,又被称为红色通报,是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最高级别通缉令,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法制晚报》报道,2015年4月22日,中国集中公开了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曝光100名外逃人员,并表示要加大追缉力度。
22日上午,中纪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两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周密安排,向全球撒下追逃追赃“天网”,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40人到案。
其中,回国投案自首,成为不少外逃贪腐人员的最佳选择。已归案的40人中,6人被缉捕,7人被遣返,2人死亡;25人经劝返回国投案自首,比例超6成。
至于死亡的2人,其中1人身分未公开。另外一人是上海海事局吴泾海事处出纳顾震芳,涉嫌贪污公款92万余元。她携带部分赃款出境逃亡泰国,2006年触电意外身亡。
另外,40名到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中有19人涉嫌贪污,7人涉嫌受贿,另有诈骗和滥用职权等罪行。多人潜逃境外十余年,时间最长的前任中国民航湖北省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朱海平涉嫌诈骗犯罪,外逃美国长达18年之久。距今最近的一次红通归案发生在4月17日,第75号李世乔从加拿大劝返回国投案自首。
2016年10月,中纪委网站曾梳理前35名归案的红通人员外逃地发现,虽然大多数“红通”嫌犯在选择外逃目的地时,往往将目光聚焦于中国尚未与之缔结引渡条约的美国、加拿大等国,但通过积极推动追逃追赃国际合作,诉诸劝返、遣返、异地追诉等手段,中国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洲、新西兰等西方发达国家追回“百名红通”人员共计19人,占归案总人数的一半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发现,截止目前已归案40人中至少已有6人已落判。这6人分别为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戴学民,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出纳孙新,太原迎宪焦化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牛丽英,中企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进出口部负责人裴健强,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龙华分局副局长云健。
另外,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黄玉荣已被提起公诉,江苏中淮建设集团董事长钱增德已一审开庭,但是宣判结果尚未公开。
已经宣判的红通人员中,刑期最长的是李华波,为无期徒刑。另有3人获刑3年,其中两人还被判适用缓刑——牛丽英,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云健,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这就意味着以上两人如果在考察期内如果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将在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这两人的刑罚如此之轻,在于牛丽英的判决书明确写着:她在其亲属的劝解下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除此之外,还提供经济案件犯罪嫌疑人贾某某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
而对于云健,据新华社报道,法院查明其共受贿60万元。考虑到其主动归国自首并全部退赃,没有继续犯罪危险的情况,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处罚金20万元。
唯一一个未公开判决显示从轻处罚的是戴学民,也是“百名红通”触网第一人。原来,2015年4月22日红通名单公布,第三天,潜逃海外14年之久的戴学民被缉捕归案。2016年7月12日,南京中院依法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一审后,戴学民不服判决,向江苏高院提起上诉。2016年12月30日,省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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