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信箱:开车吃东西化妆违法吗?

加拿大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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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警官:

您好。

最近关于分心驾驶的探讨很多,约克区警局前段时间也在严查。我在日常生活中,上下班的路上,常常能看到有人在车里擦口红、喝咖啡、吃汉堡、抽烟、调广播、查GPS、逗孩子等等,尤其是堵在路上、车停下来的时候。这些行为都属于分心驾驶吗?警察看到有人在车里吃喝就会开罚单吗?分心驾驶到底都禁止我们的那些行为呢?如能回答,十分感谢!

Sissi


Sissi你好,

我很同意你在问题中描述的关于分心驾驶的各种现象。

事实上,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TO)2011年的报告,当外界发生某种触发事件导致司机将注意力从驾驶任务中移开时(例如手机铃响),就会发生“分心驾驶”。因此,注意力的转移是因为驾驶员在执行额外的任务,或暂时在关注与驾驶无关的对象、事件或人。

至于你的问题,如果有人在车上进食,该人是否会被警察指控?答案是:会的机率很大。如果因享用食物而导致驾驶员的全部注意力(full attention)被转移,司机可能会被控告。因为司机有可能给他或她自己、其他司机或路上的行人造成危险。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要开出罚单,在我日常工作中,最合适给出的一项处罚就是根据安省高速公路法案第130条的相关规定,判定司机粗心驾驶(careless driving)。这个控告还可以应用在你提到的司机开车时化妆、喝咖啡、吃汉堡、吸烟和调收音机等行为,所有这些都可以归类为分心驾驶。

进一步讲,任何在驾驶中把注意力全盘放开(takes your full attention away)的行为都是不安全的,也是警方关注的主要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在手机分心驾驶方面,我们特别参考了安省高速公路交通法案中围绕手持设备的第78条(1)1的相关规定,在上一期的警官信箱中,我们已经讨论过。司机应该意识到,在安省,驾驶中使用手提通讯(hand-held communication)和电子娱乐设备,或查看与驾驶无关的显示屏幕都是违法的。

手持通讯设备包括:

‧iPod和MP3播放器

‧导航仪

‧手机和智能手机

‧笔记本电脑

‧DVD播放器

坦率地说,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将越来越重视这种分心驾驶行为。

参考文献

安省公路交通法案第78条(1)1部分,第130条。

世界卫生组织(2011)手机的使用:司机分心驾驶问题日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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