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证中心非法保存无辜者DNA数据 遭集体索赔3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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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科学中心正面对一项集体诉讼,指控该中心非法保存无辜者的DNA数据,提出索偿金额高达3,200万元。 星报资料图片

星岛日报综合报道

安省政府下属的鉴证科学中心(Centre of Forensic Sciences)现正面对一项集体诉讼,原告提出索赔金额3,200万元。原告指控该中心非法保存无辜者的DNA数据,称他们本是为配合犯罪调查自愿提交DNA样本,但被排除嫌疑后,DNA数据仍被留作记录。

据加通社消息,该索赔声明称,安省政府运营和管理的鉴证科学中心,每年要对大量的人体DNA样本进行分析,并建立嫌疑人的DNA档案,与从刑事调查中获得的DNA档案进行比较。再将比较分析的结果报告给执法机构,用于调查和起诉刑事犯罪。索赔文件称,安省政府保留了被证明无罪的嫌疑人DNA档案,违反了《宪法》、《刑法》以及《加拿大隐私法》。

安省司法厅将作出辩护

提出诉讼的律师行Koskie Minsky LLP称,该索偿是代表所有从2000年6月30日至今,向该中心自愿提供人体物质样本后被证实无罪的人提出的。该批人士本应期待如果他们的DNA特征,与刑事调查中的DNA特征不匹配,他们的DNA分析结果和记录将被销毁,其也人永远无法获得。

原告向安省高等法院提出的索赔陈述声称,虽然实际的人体物质样本事后被销毁,但DNA分析结果并没有被销毁,且该中心内的人可以接触到。

该中心没有对事件作出回应。安省负责监督该中心的社区安全和惩教服务厅将问题转给司法厅,该部门确认收到了索赔书。司法厅发言人称,安省将为此提供辩护。但由于此事涉及诉讼,因此不适宜进一步评论。

从一个人的体液或组织中提取DNA进行分析,已经成为许多刑事调查中的关键工具。安省的鉴证科学中心被认为是北美最重要此类设施之一。根据《刑法》,自愿提供的样本和由此产生的DNA分析“应予以销毁”,并且一旦测试排除了与犯罪现场材料匹配,就可以“永久删除”分析。

该诉讼称,其中一名原告Micky Granger是外来劳工,他于2013年在安省Bayham镇的一起暴力犯罪调查中,提供了一份人体样本。

据他的说法称,该中心排除了他的嫌疑后,没有将他的DNA数据销毁。目前还不清楚他是如何获知他的DNA数据未被销毁,以及为何该中心会保留他的记录,又有谁可以接触到他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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