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太高?「陽光權」或也將受保護

加拿大都市网

多市高楼大厦愈建愈多,走火安全问题渐受关注。资料图片

綜合報道

多倫多市區內高樓大廈越來越多,而且越來越密集,令一種天然資源──太陽光日益成為爭奪對象。新開發的高樓大廈可能遮擋了周邊房屋的光照,令一些住戶早前安裝的昂貴太陽能發電板「武功盡廢」。多倫多市議會規劃和增長委員會應市議員要求於昨天展開討論,探討制訂法規保障市民「陽光權」(Right to Sunlight)的可能性。

市議員米赫域(Joe Mihave)今年8月就這一問題致信市議會,要求多倫多首席規劃師提交報告,考慮透過協議、規則或是市政附例來保障已安裝太陽能板的住戶不受到新建樓盤遮擋帶來的不利影響,合理保障其「陽光權」。

CBC報道,住在多倫多中城的一戶人家早在10年前投資18,000元安裝了太陽能發電板,令電費開支平均節省約6成。但是幾年前其房後的空地被地產商購買,目前正在興建一棟12層高的建築物。新建築在全年大部分時間正好遮住該戶住家每天正午及下午的光照,原本由早上至下午均可受到光照而發電的太陽能板,現時只有每天正午之前兩、三個小時可以發電。

新建築項目取得了市政府的規劃許可,而該戶人家的光照權利受到新建築不利影響,在目前沒有任何規章或是附例可以保障其利益。米赫域在接到該戶居民的投訴後,致信市議會關注這一問題。他在信中表示,目前居民的光照權利在法規上是一片空白,市府應該手解決新建樓盤與現有民居之間爭奪光照的問題,特別要合理對待那些已經安裝了太陽能板而受新建築物不利影響的家庭。

米赫域表示,他認為遇到此種競爭情況,應該本着「先來者優先」的原則。因新樓盤遮蓋而難以獲得太陽光發電的住戶,應該得到建築商的補償。相反,如果一個高樓已經在籌劃建造中,而業主仍決定在這地區購屋,那麼業主就不應該再主張自己的「陽光權益」。針對自己選區內該戶人家的情況,米赫域認為住戶先在這一區域居住並安裝了太陽能板,所以任何新的建築物侵害到其光照利益,建築商應該依據住戶蒙受的實際損失提供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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